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从孤儿院出来,周祗就松开了谢方宁,他双手插在羽绒服口袋里,又把帽子戴了起来,整张脸都缩进了衣服当中,只露出个鼻子保持基本的呼吸需求。
谢方宁走在周祗身侧,对方也不说话,他也拿不准周祗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半天了,他只好先开口询问:“去,去哪?”
“你家……去你家,成吗?”
周祗的声音闷闷的,感觉情绪不是很高昂。
“我不,不带人,回,回家。”
谢方宁拒绝了。
家是他最后的庇佑所,他不想让陌生人踏足这最后的独属于他的领域。
这个回答让周祗觉得挺伤心的,他不管不顾从家里跑出来闯到孤儿院就为了把谢方宁带出来,结果呢?连人家家门都进不去。
有时候想想,自己似乎还挺失败的。
沉默的周祗让谢方宁有些无所适从,他手足无措了好一会儿,最后把手里的校服推到了周祗手中:“走。”
“去哪?”
周祗微微抬头,露出了一只有些红的眼睛。
看着他这副跟受了多大委屈的样子,谢方宁是真的没了脾气,只得好声好气开口:“去,去我,我家。”
终究还是在无声之中妥协了。
周祗眼睛亮了一下,上前要去牵谢方宁那只藏在袖子里的手。
这对于他来说只是再简单不过的亲昵举动,但对于此刻的谢方宁来说却是有些过于唐突了。
“干,干嘛?”
谢方宁吓得后退了两步,他抱紧了自己的手,“过,过分了。”
“好吧。”
周祗略显尴尬地收回了自己的手,想想他跟谢方宁亲都亲过了,结果这会儿连手都牵不上了。
这该死的失忆梗!
一路无言,周祗闷着头跟在谢方宁后边,只盯着谢方宁的脚后跟看,观察谢方宁的走路姿势。
一会儿觉得这人走路不太雅观了,一会儿又觉得这人拖步子,最后还是总结:原来自己就喜欢走路不好看的人。
“到了。”
谢方宁身上的钥匙早在之前被姜飒赢踹那一脚的时候丢在了教堂里,不过还好他一直有存放备用钥匙在门口消防栓的习惯。
一开门,扑面而来的是刺骨的寒意。
周祗缩了一下脖子,温度太低,他一向很怕冷。
谢方宁进了屋子就开始忙活,又是关窗又是烧水又是找毛毯的,把周祗安顿在沙上之后他才把家里的医疗箱拿出来。
手背上的烫伤一晚上没处理已经有些溃烂了,昨晚他用袖口包着手背,这会儿布料黏糊在了伤口上。
“我来吧。”
周祗从医疗箱里拿出了小剪刀,一点点去剪谢方宁手背上的布料,“对不起,我刚刚没看到你手上有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