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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皮衣裳(第1页)

我是拍棺门的人,理论上我们拍棺门接触棺材、尸体这类东西是最多的,应该不会有什么恐惧才对。

而胡小花更是精怪,精怪非人,神通莫可名状,且从小经历的就是残忍厮杀,更是有非常之能,更不会怕寻常的血腥恐怖。

但我跟胡小花却都怂了。

因为我们看到的,比血腥更血腥,比恐怖也更恐怖……

“竟会是这样,竟会是这样……难怪村里的孩子丢了却从来都找不见,原来这家伙是用这种方法把孩子们拐出来的。”

我一边屏住呼吸,一边感叹着。

一旁的胡小花皱着眉头,扒拉着小爪子不喜道:

“邪魔外道,果然是邪魔外道!

从未想过,此等邪魔还有猖獗的一天,哼!”

我跟胡小花看到的是,那堆烂肉边上,有一个通体绿色,身上长着长毛,并且绿了吧唧的怪物。

这个怪物长得非常瘦小,比六岁的孩子还要干瘦几分,而且还非常的丑……看起来,有点类似一只猴子。

不过跟传说中的齐天大圣不同,这只怪物看起来分外的面目可憎,不是什么善类。

我跟胡小花死死的盯着怪物,只见怪物不断地从身上撕一些东西下来,掉在地上就变成了那堆烂肉。

而东西还没被撕下来之前,贴在怪物身上的分明是小孩子的皮肉,白嫩白嫩的,看起来就像活着一样……这怪物,竟是把小孩子的血肉当成衣服穿在身上,残忍程度比人皮灯笼更甚!

胡小花在一旁屏住呼吸,小声对我说:

“这个法,唤作人皮衣裳,古时候的邪门歪道经常会用到。

这个法是把小孩子的皮给活生生的剥下来,然后用特殊的法给炼制成衣服,再穿在身上。

穿上人皮衣裳之后,施术者的气息、声形,一切的一切都与那张人皮等同,不是道行高深之辈很难看破,也不会留下气息……想不到这邪法,到今天还流传着。”

我皱了皱眉,对胡小花说:

“那咱们该如何是好,这怪物显然非人,你看得出它的跟脚吗?”

降妖除魔这种事,看穿怪物的跟脚很重要。

无论是精怪还是邪魔,虽然在修行上他们的天赋都不如万物之灵的人类,但是他们存活的时间够长,可以有漫长的修炼。

而人类想要收服强大的精怪,就一定要根据他们的特点来制定计划,这样才有机会。

然而胡小花看了看怪物,摇了摇头:

“这家伙并不是动物修炼成精的,反倒像是魑魅魍魉一类的邪物,对于这种东西我认识的不多,不过我们可以搭上手再纠结它到底是啥。”

说完,胡小花当真就扑了出去,动手了!

我心里一惊,胡小花还真是个傻大胆,还没制定计划呢就上了,不过金股改的世界本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赢家通杀,输者跪舔……这不只是精怪世界的规则,也是诸天万界的一切规则。

思前想后,我还是决定出手。

胡小花向着绿色怪物扑了过去,给我创造了机会,于是我赶紧上前去,把已经吓坏的孩子给抱了起来。

孩子看到我之后,没有惊得哇哇大哭,而是很乖巧的趴在我怀里,就像见到了亲人一样。

孩子有这种反应也不奇怪,毕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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