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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一个小伙子染着金黄的头发,另一个小伙子则是留着平头,金毛青年神情激动的在说着什么,那名平头青年则是不停的点头附和,似乎是那金毛青年的女朋友跟某有钱的大叔走了,金毛青年正在跟自己的小伙伴发泄不满。
两人脚旁边放了七八个啤酒瓶,桌上也是一片狼藉,看来已经喝了好一会了。
跟霍去病又喝了一会酒,始终不见那俩小伙子起身,心中也是有些焦急起来,想了想,招呼了霍去病一声,两人提着啤酒就走过去坐在了他们身边。
“喂,你们是谁?”
金毛青年楞了一下,随即语气很是不善的看着我。
“同时天涯沦落人啊。”
我一脸的悲戚:“他吗的,老子也是刚被人给甩了,我的女朋友,居然跟一个比她大三十岁的老头子走了。”
听我这么一说,金毛青年顿时一脸的愤慨,骂道:“草,这些该死的老男人!”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你一杯我一杯,很快就称兄道弟起来,喝到酣畅的时候,我开口说道:“妈的,那个老男人有什么了不起嘛,不就是有一辆车么?老子也有一辆面包车!”
金毛青年顿时哈哈大笑:“兄弟,还真是巧了,我也有一辆面包车,喏,就是这辆!”
一边说,一边指着红色的面包车。
“我的是白色的,比你这个好看。”
我大着舌头说道。
“哈哈,我的原先也是白色的,这两天才喷成了红色。”
金毛青年怪笑道:“兄弟,我们俩真是太巧了,要不结拜兄弟吧?”
听金毛青年这么一说,旁边的平头青年顿时用力咳了一声,随即跟我们说道:“不好意思啊,他喝多了,我们得回去了。”
说完,平头青年就叫老板结账。
此时我已经能肯定这俩小伙子就是绑架慕容绣的凶手了,就算不是,这辆面包车肯定是作案工具,绝对错不了。
那金毛青年兀自大声说道:“我没醉,我还能喝!
他吗的,我要让那贱货后悔跟那野男人走,有钱就了不起么?我要让他倾家荡产!”
平头青年脸色变得越发的难堪,当即甩下两百块钱,也不要老板找了,拖着金毛青年就往面包车走。
“让我喝!
让我喝!”
金毛青年奋力挣扎着大喊大叫。
我跟霍去病回到了自己车上,待得平头青年将车启动后,我不急不慢的跟在了他们身后,现在晚上车灯闪烁的,倒也不怕会被他们发现我在跟踪。
车一直开到雨花区的城乡结合部,车停在一家三层楼的小宾馆前面,平头青年扶着金毛青年,两人踉踉跄跄的走了进去。
看来这几个人也有点脑子,首先是将车进行改头换面,然后是住在这种城乡结合部,在这种地方住宿身份登记极为松懈不说,别人也不会去注意他们。
过了一会,我跟霍去病才下车,抬头一看,这是一家叫做‘枫林晚’的私人宾馆,这名字倒是挺隐晦的。
下面是四个门面,右边三个门面是餐馆,左边的门面摆了一个吧台,算是宾馆的前台。
两人走到吧台前,一个胖乎乎的女孩子正低头用手机看电影,我敲了敲台面,胖女孩抬头一看,连忙将手机暂停放在桌面,开口问道:“两人住宿么?”
“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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