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章猎物
看到那爪子的时候,向坤就意识到了,他所看到的画面,是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视角,而且应该不是实时的。
也就是说,自己刚刚看到的,是那猫头鹰记忆里的画面?
在向坤的理解中,一般动物的记忆应该是储存在大脑的各个神经元中,而他只是吞下了一点点血而已,又不是猫头鹰的脑子,这到底是什么原理?
暂时放下对原理的猜测,这短短1秒多的画面,也蕴含着不少的信息。
画面里那被撕裂开的垃圾袋中的兔子,似乎就是他饮血的时候杀死的。
向坤又不免想到了各种吸血鬼文艺作品里的传说,被吸血鬼咬过不死的人,也会被转化成吸血鬼。
仿佛吸血鬼的口水里有一种病毒,沾染到的人就会被转化一般。
或许这只猫头鹰,就是因为吃到了沾了他口水的兔子,所以变异了?
但向坤马上否定了这个猜测,因为:
1,他在取兔血的时候,都是放血放到容器里再喝的,并没有让自己的口水沾到兔子上。
2,他看到的画面里,“自己”
的爪子已经十分巨大了,显然是已经变异后的巨型猫头鹰。
向坤又回忆看到的那1秒多钟画面里周围的景色,做出判断,那应该是在垃圾场。
这只巨型猫头鹰,会不会是偶然找到兔子后,对他产生了兴趣,于是找了过来?
不过若是如此的话,猫头鹰应该直接就来袭击自己才对,为什么会又是抓鼠又是捕犬?
总不能是故意用这行为来吸引他,把他引诱到这偏僻之处下手吧?他遇见那死老鼠,并且对死老鼠身上猫头鹰留下的特殊气味感兴趣,可完全都是意外,如果要刻意引起他的注意,死老鼠应该扔他家阳台才对。
何况真要找偏僻之处对他下手,那他这几天夜里在那小山里的时候,是更好的机会吧。
这只猫头鹰,应该和他一样,是因为某种原因变异的生物?
至于为什么要攻击他,向坤在尝过一口那只巨型猫头鹰的血后也明白了——这是把他当成食物了。
他也忽然意识到,为什么那只死老鼠死得凄惨却没有被吃掉,这只猫头鹰,很可能和他一样,整个消化系统都变异了,只喝血而不食肉。
如此巨大的身躯,应该也是变异的结果。
而猫头鹰把老鼠的尸体扔到山里,把哈士奇的尸体扔进湖里,或许……是在毁尸灭迹?
向坤借着月光看了一下自己,身上沾满泥土和血污,T恤已经被脱下来,赤裸着上身,这般模样,如果走在路上,被人看见,怕是得打电话报警?……或是拍视频发抖音?
虽然现在已经过了凌晨,但路上可不是一个人都没有。
而且回小区的时候,也一定会引起保安的注意,这是他不希望看到的情况。
思索了一会,向坤向不远处的湖边走去,直接跳进了湖边的浅谈里,身体立刻陷进淤泥,直接没到腰间。
用湖水简单把身上的血迹洗去,然后从湖中爬上来,裤子也沾满了淤泥,已经完全看不出原来上面的血迹。
回到了所住的小区,这般狼狈的模样自然引起门口的保安侧目。
爱转角,遇到了他...
...
当铺小二,机缘巧合踏上修仙路。无尽的法宝,神奇的法术,瑰丽的修真界,炼气,筑基,金丹境界何处是尽头?大道万千,殊途同归?请看方言的修仙之旅。—‘琴皇汗舞’道友建了一个qq群43733342,各位道友可以申请加入。...
重生变成了一条军犬,陈泉只想喝最烈的酒,不想日最烈的狗!...
末世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突然降临,全球一半以上的人类,还有诸多的动物,植物都魔化变成吃人的怪物。同时,只要杀死任何一个怪物,每个人都能激活末世系统,拥有升级打怪的能力,原来的秩序荡然无存,无论你在末世前是何等身份,在末世之后,看的只有实力,有实力者,想做什么都行,没实力的人,只能沦为强大者的奴仆又或者魔物的食物。王成,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被好友背叛变成废人,倚仗独一无二的任务系统抢夺好友机缘,获得无上魂魔传承,可分化魂魄占据他人身体,视身躯为衣物,魂魄不灭,换体如衣,化身无数。在末世里,生存是世间最大的奢望,但王成的朋友以及敌人都知道,有一个人是永远不会死的,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他有多少件衣服。...
传闻,莫家三小姐是一个唯唯诺诺,胆小如鼠的花瓶!其实确实如此。只不过,世上的事情谁又能说的清。机缘巧合之下,一个来自于现代的特种佣兵灵魂穿越到这个莫家三小姐身上,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当一个花瓶难掩芳华,如出鞘之剑般,光芒万丈。又如美人觉醒般,倾国倾城的时候,命运也便开始改变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