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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以为这叫自由的话,他们就大错特错了。
叶庆华什么风浪没见过,甚至不需要派流氓打手进去搞事。
叶庆华只请了几个反装忠的文人,混迹在这些扬言要“占领”
的家伙群体中,带头扔了几个石头,打伤了几个樊楼的小厮。
有人带头就有人跟随,其余的家伙一动起来后,包拯的律法铁拳怎是省油。
听说“占领行动”
中,包黑炭亲自带队,捧日军都出动了,把全部参与游行的家伙抓起来查水表。
真正带头扔石头的人已经偷偷溜走了。
至于其他参与“占领”
的家伙全部背了“打砸抢”
黑锅。
发起人司马光都被包拯请去喝茶了。
依照包拯的逻辑和证据链,被抓的几百人都说是受到了司马光影响,那么包拯认为司马光是真有罪的。
蛋疼的在于大宋律对文臣不适用。
真正能审判司马光的机构是选官院(吏部),加上御史台。
而不是大理寺和开封府。
所以司马光的问题包拯处理不了,只能记录在案,把这个差评呈交吏部进行罚酒三杯。
至于其他“打砸抢”
的秀才,此番百多人被包拯割除功名身份,三十几人发配西北边境在种鄂麾下效力。
依照大宋的规矩,这些人会累死在种鄂军中。
所以更具历史,将后来司马光就会非常恨种家的将领,整的他们死去活来的。
这个案子换范仲淹来处理的话,不明真相的秀才不会有事,但叶庆华不死也要掉层皮。
换张方平处理的话,他会把秀才们和司马光的脑壳一起抽肿,然后警告叶庆华“你悠着些,否则老夫整死你都不要理由”
。
最后全部人散了洗洗睡。
但包拯总体就是这么执法的,用律法铁拳群体性判决,他是真敢的。
因为他的信仰不是“民”
而是大宋律,就像文彦博的信仰也不是“民”
而是士大夫。
还像范仲淹的信仰是“民”
而不是其他。
又如张方平信仰的是“政治正确”
。
他们都是有信仰的巨人,只是立场不同。
至于此番事件中的叶庆华,没证据表明老叶有错,所以包拯问都不问叶庆华。
这就是此番“东京之战”
的结果。
司马光被记过处分,一群秀才哭瞎,“大宋华尔街”
名扬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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