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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守义穿着一件戳纱黑曳撒,面对着满桌子的大鱼大肉,美味佳肴,叹了口气:“人生百年,难免一死。
你要是心里头过不去,就给他在佛前点一盏长明灯,供一尊灵位,求他来生投胎到富贵人家,享一世的太平安乐。
咱家就是这样做的。”
“点长明灯啊。”
万贞儿点了点头,声音本来就低沉有力,又哭的有些嘶哑。
旁边的小厮捧着水盆,伺候她洗脸。
她一向不上妆,也不怕哭花了胭脂,洗了洗泪痕便是罢了。
“你今儿就在这里住下,好生休整一番。
等回宫了,在娘娘面前不要露出悲戚之意,别让娘娘看了不痛快。
即便是守孝,也不要明着断了肉食,私下里少吃点,更不能把自己饿瘦。”
章守义喝了一杯酒,忽然有些伤感:“伺候人的人,总要处处留心才是。”
你好歹还有个消息,咱家的达达死的时候,咱家连点消息都不知道。
万贞儿又点了点头,把手巾搭在水盆边上,挥挥手:“爷爷,我还好。
俺爹是吃肉吃多了导致什么什么,才过去的,这也算不错。”
实话,吃肉吃多了撑死,感觉还好,总比饿死或是病死要好。
“你想得开就好。”
章守义挑了一筷子大雁肉,就着酒吃了,这肉好柴,远不如传闻中那么好吃,又吃了一口后世的保护动物,味道也就那么回事,他多喝了两杯酒,开始大发感慨。
:“人呐,生有处死有地,即便是帝王将相,也难免有这么一天。
只不过这身份不一样,皇上那叫山陵崩,在龙脉上修陵,那地宫修的别提多华丽了,有陵户给守灵。
咱家的坟也修着呢,等咱家去了,叫西方三圣来接应……你别啃了!”
万贞儿被悲伤的啃掉了一只炖大雁,又喝了两杯酒,还是觉得心里头空唠唠。
两人对坐无语,章守义吃完之后就走了,万贞儿面前,啃的光溜溜的骨头堆起一座小山,她擦擦嘴,去清点他们带来的东西、分给自己的家产。
二十两黄金、两套首饰头面,除此之外没别的了,看来是为了方便携带,把铺子和地契、还有丝绸布匹都折价。
万贞儿当即骑马回宫,把自己房里,娘娘赏的一匹宫用绸缎、两匹宫用绢拿出来:“这绸缎给我娘,这绢给我大哥和二哥。”
“万姐儿在宫中一切都好吗?”
“都好,我在太后娘娘跟前很有面子,大大小小的宫人见了我,都客气着呢。”
万贞儿坐在客栈的后院,和贾贵聊天,有些好奇的左右看着,这地方又陌生又熟悉,刚来京城的时候,我似乎就住在这样的地方。
忽听外面一阵喧哗,满街的人都嚷嚷着:“皇上立太子了!”
“立的是皇长子!”
“真立太子了!
这么快!”
“先帝爷三十岁才立的太子,当今圣上才二十多岁吧?”
“这可真是大好事啊!
今晚上吃肉!”
立太子这种事,一确定下来就昭告天下,京城中百姓口口相传的速度,快马都追赶不上。
大部分人对皇长子的名讳、性格都不了解,还是议论起来:“皇长子两岁了吧?”
“听说皇太子性格仁厚。”
“听说皇太子的母亲是咱们京城人嘿!”
“嘿,真给咱爷们长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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