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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啊走啊,不知走了多久,就走到了这座土山前,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途穷了吧?但宁向前没有服输,逢水必观,逢高必登,乡村青年血液里的野性,使他对这座山产生了攀爬的欲望,他一口气登上了山巅,举目四望,发现这座山居然是城市与乡村的分水岭,一侧是鳞次栉比高楼林立的喧嚣的城市,一侧是稻浪翻滚一望无垠的恬静的乡村。
他被眼前的景色迷住了,结果没有像阮籍一样哭着回去,而是心情愉悦的躺在山顶上看了半天书,呼吸了半天新鲜的空气。
打那以后,每个周末他都会独自到这里来徜徉。
从一种孤独,走进另外一种孤独,人的心境便有了不同。
寝室里的孤独是压抑而又沉闷的,山顶上的孤独是清新而又惬意的,这里没有世俗的目光,没有攀比的炫耀,只有沉默的自然,宁向前变得喜欢这里了。
今天,宁向前没有同往常一样爬到山巅,而是选择在半山腰处一个较为平坦的地方躺了下来。
他的头枕在一块裸露着的青石上,身下是柔软泛黄的草皮,耳畔是啾啾唧唧的鸟鸣,清风习习肋下过,白云悠悠自流连。
沐浴着自然的恩赐,任思绪恣意的蔓延,许久,他才把目光收回到带来的那本书上。
这是一本《世说新语》,是他在化工学校百读不厌的两本书之一,另一本书的名字是《晋书》。
之所以比较喜欢这两本书,跟他在高中时读的一篇文章有关,那就是鲁迅的《论魏晋风度及文章与酒及药的关系》,他觉得魏晋时期的人物个个洒脱不羁,率真可爱,活得很唯我。
穷通荣辱,不改其行;喜怒哀乐,无拘无束,全不像现代人这般的世俗势利,虚伪冷漠。
“咦!
快来看看,这儿还卧着一位隐士呢!”
宁向前正看到《文学篇》里孙安国和殷中军谈论处,二人至暮忘食,彼我奋掷塵尾,而塵毛悉落饭中一节,心中兀自觉得搞笑,耳边就想起了女孩说话的声音。
他有些诧异,放下书来抬眼一望,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站着两个女孩正朝自己这边看,一位穿着白色的连衫裙,一位穿着绛色的连衫裙,秋风袭过,衣袂飘飘,乍看上去,还以为是天上刚刚下凡的两位仙女。
“两位......好!”
见是熟人,宁向前连忙爬了起来向两位姑娘请安。
穿白色连衫裙的女孩,是校园里男生的梦中偶像——校花陆紫菲。
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的向她问好,他紧张得有些口吃。
穿绛色连衫裙的女孩也很面熟,估计是陆紫菲的好友,因为自己每次在食堂的窗口给同学打饭时,总是看见她跟陆紫菲黏在一起,只是叫不上来她的名字。
“喂,隐士,是什么好书让你读的这么入迷?”
绛衫女孩问宁向前。
“哪里是什么好书,随便借着看的。”
宁向前说着话,捡起草地上的书递了过去,问道:“你们怎么想起会来这里?”
“无聊呗!
W市就这么巴掌大一块地方,该玩的都玩遍了,瞎溜就溜到这边来了。”
绛衫女孩说着话,接过书来翻了翻,觉得没有什么意思,正准备还给宁向前,被陆紫菲从半空接了过去。
绛衫女孩问宁向前:“你呢?怎么会在这里?”
“跟你们一样,也是无聊!”
宁向前回答。
又补充说道:“不过我是这里的常客,每个周末我都会来这里。”
“常客?就你一个人么?”
绛衫女孩奇怪地问。
“对呀!
就我一个人。”
宁向前的眼神不经意地在陆紫菲的脸上飘了一下,又很快的转开了,看着绛衫女孩的脸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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