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是爱人》作者:月昼【完结+番外】
文案:
我一度认为,没有什么比抢宋禹川的东西更有意思的事。
所以当他无名指上出现象征忠贞的婚戒,我注意到站在他身边的那个男人——温柔,淡漠,矜贵,如同一尘不染的天鹅总之,是我喜欢的。
我布好陷阱,放置诱饵,一步一步引天鹅沦陷。
但我差点忘了,宋禹川是条心胸狭隘的狗。
这条狗把我按在他的婚床上,呼吸粗重,双目猩红。
我以为他想咬断我的脖颈,他却只哑声开口:
“为什么叫他嫂子,不叫我哥?”
-
后来我如愿以偿让他们婚姻破碎,按照计划准备一走了之,刚迈出机场大厅,迎面而来两个熟悉的男人,堵住我的去路。
一个笑意盈盈:“宝贝,逃跑不乖哦。”
另一个面若冰霜,昨夜的炽热荡然无存:“这次你又想离开我多久?”
·冷脸傲娇→无情浪子←人妻
·表面婚姻,没有感情也没有身体关系,会离婚
·叫哥嫂是情趣,没有guke
·攻爱受爱得死去活来,受自在如风
标签:第一人称狗血he
第1章
我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林雾秋。
一周前我忙完学校的毕业展,大老远把自己的家当从阿姆斯特丹开车带到苏黎世,放在朋友的私人展厅展览。
刚好荷兰的房子到期,我就在这边租了一间小公寓,准备休息一段时间再回国。
住下来第二天,我想起当初为什么没有申请瑞士的学校。
——我不会德语,也不会法语。
经历了一晚上在酒吧被肤白腿长的日耳曼小帅哥搭讪三次却发现彼此语言不通后,我终于打消回国前找点乐子的念头,决定有时间不如待在展厅多看看那对养眼的老板夫夫。
结果就是今天,我遇到了林雾秋。
四年不见,林雾秋的样子没什么太大的变化,依旧五官精致,气质出尘,穿着柔软宽松的灰色针织衫和米色长裤,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细腻白皙的皮肤,最显眼的是,他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枚低调的铂金戒圈。
看来没有联络的这些年,发生了不少事。
林雾秋站在一个圆柱形的展台前,又像在凝神欣赏摆在上面的一对耳饰,又像在思索什么,我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见展台上一枚小小的艺术家名牌。
上面有我的名字。
我不确定林雾秋还记不记得我,多半是记得的,不然他也不会看着几个和我名字相同读音的拼音字母出神。
李楠的奇妙历险下一个宇宙的评价是什么呢?...
我想结婚!民政局门口,她没有配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那就结啊!第一次见面的他,强势将她带进了民政局。一场闪婚,将她和华夏国最神秘也是权势最大的男子绑在了一起。他一直在背后默默为她保驾护航,让她成了全华夏国女人的羡慕对象。只有这笨女人不知道,还傻乎乎的以为他是公务员某夜,正研究剧本的沐可人。拍开了在她身上游走的手。皇擎天,你没看到我正在搞艺术?你搞艺术。我搞你,叫深入艺术!皇擎天邪笑,将其打横抱起!...
曾经的纨绔少爷,在得到一枚神奇的戒指之后开启了一段传奇旅程。掌杀戮真谛,握血气真龙,拥绝世美人,创造属于自己的神话。什么绝世天才,什么至高强者,统统跪伏。踏着各路天才强者,成就至高,至强,至圣!...
皮肤真好,身材真棒,满分!穿越第一天她就以太监身份不怕死的吃了某摄政王的豆腐。从此,与某摄政王相爱相杀。她被誉为22世纪鬼才药剂师,为了任务魂穿异世,成了摄政王身边跟班小太监。怼太后,除奸臣,偶尔打着摄政王的幌子捞捞油水,小日子过的挺不错。只是这摄政王专爱对她各种壁咚,桌咚,门咚,让她炸毛!一日。她感叹,人无完人,没想到摄政王喜欢不男不女。某男戏谑,吃过才知,到底不女,还是不男。奴才有体臭,王爷恐怕下不了口。不怕,本王重口味。结果,肚子里被塞了个包子。...
她不过是个一心想要修仙的平凡小女子,而他是高高在上的仙尊!命运错乱安排了他们的一次相遇,她和他都当了真!当梦终于醒来,她需要经过怎样的磨难和浴火重生才能平等的站在他面前,对他说一句我爱你。...
在遇到无天之前,奥古斯丁十指不沾阳春水,高贵的双手所做的事情,不是在指挥就是在驾驶机甲。遇到了无天之后,奥古斯丁每日所要做的事情有三第一,给无天准备美味的早餐。第二,给无天准备美味的午餐。第三,给无天准备美味的晚餐。三件事情,缺一不可,不然,等着奥古斯丁的,就是无天爱的教育。在遇到奥古斯丁之前,无天每天的日子不是吃吃吃,就是前去找吃的路上,顺便刷刷经验值玩一玩。遇到了奥古斯丁之后,无天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总共有三件事第一,指挥奥古斯丁做早餐。第二,命令奥古斯丁做午餐。第三,看着奥古斯丁做晚餐。做好了三件事情的同时,每天刷刷小怪,打打boss,顺便走上人生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