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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九弯起眉眼微微一笑:“那不是要先去你那里,把这一批的花布给收了吗?”
巴月点点头,表示理解,一抬眼却见邵九笑容里有些深意,她心头一转念,顿时若有所悟,脸色微微一红,转身将自己这几天买的一些生活用品交给邵九。
直到送走邵九,巴月脸上的一抹红晕都没有完全退去,心里只盘旋着一个念头:邵九这次去找奶娘,不会顺便提亲吧?
提亲当然是不可能的,不管是在什么时代,提亲都是一件很正式、很隆重的事,那得是媒人先上门,探明白男女两家的意思,再合八字,订吉日,正式纳吉下娉,就算他们两个一个是再娶,一个是二嫁,也不会随便到由男方本人跑到女方家里去提亲。
所以,事实上,邵九是探口风去的。
前妻过世也快两年了,家族中的长辈们一直催着再娶一房,邵九并没有拒绝的意思,只不过在外面跑多了,他的眼界也高了,计较也多了,要娶妻子,除了长相要合眼缘,也得能带给他更大利益的才行。
张家村内,这个时候正书声朗朗。
自从村里有了教书先生之后,每日里便多了这听来分外悦耳的稚稚童音。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奶娘拎着食盒,站在窗下,听得眉开眼笑。
大字不识几个的她未必听得懂这些孩子们摇头晃脑的在念些什么,但是瞅着一个大孩子带着几个小孩子,那摇头晃脑的模样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心里头便直乐。
邹书呆不能说是孩子了,但是在奶娘眼里,这个读书人又听话又懂事,天天跑到她那里早晚问安,闲下来的时候,也帮她提个水什么的,真是比自己的儿子还贴心,她也真把邹书呆当亲儿子的一样的疼,自然就是孩子了。
大约过了半柱香,到了放课的时候,邹书呆手中的书一放下,几个小孩子欢呼着奔了出来,一眨眼就没了影儿。
“有劳王大娘了,多谢多谢。”
邹书呆最后出来,看到奶娘提着食盒,连忙作揖道谢。
奶娘笑得合不拢嘴,道:“谢什么,你这少年郎,说了几次都不听,如今我们都住一个村子里,不是远亲,也是近邻,谢来谢去,岂不见外。
来,进屋去,看看今儿这红烧兔肉合不合你的胃口。”
“王大娘的手艺,自然是没话说。”
邹书呆一句话,让奶娘眉开眼笑。
这兔肉原就是邹书呆的,准确的说,是那只狗叼回来的,也不知道这狗是不是跟随村里的猎人进山打猎打猎惯了,让它待在私塾里看门它看不住,一天到晚往外跑,隔个两三天,不是叼只野鸡是叼个肥肥胖胖的田鼠回来,昨儿更是叼了只足有四、五斤重的大野兔。
邹书呆本来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约束不了这狗,连狗叼回来的战利品,他也摆弄不了,干脆一股脑儿全部给了奶娘,至于田鼠之类的,再肥再胖,那也是老鼠,所以留给那狗自己耍着玩了,邹书呆只在心里犯了一阵嘀咕:这狗,也会拿耗子?新鲜!
傍晚时分,奶娘又来送饭,正巧那狗在外面跑了一天,也回来了,嘴里照例叼着只猎物,不是野鸡,不是田鼠,也不是兔子,居然是只灰雁。
邹书呆一看就呆了:“这、这狗能飞不成?”
地上跑的就算了,天上飞的居然也能逮到,这狗忒神了。
奶娘一下子就笑了,道:“少年郎没见识,看这灰雁翅膀受了伤,许是飞不得了,落到地上,才被这贼精灵的狗给逮住了,明儿把这灰雁烧了汤,味儿也是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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