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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
这个道理,韩非自然懂。
但是,懂归懂,真正在面对实战的时候,胜负往往不是由理论决定的。
庞统的身材不算壮实,身高也只有一米七左右而已,但是,舞动着长棍的他,却给人一种如山岳般的厚重感。
两人的距离只剩下半米。
舞动的长棍带起的劲风,像锐利的刀子一样划动在韩非的皮肤上,虽然不至于见血,却也让韩非颇为吃痛。
韩非之所以没有选择使用《鹤身》来暂避锋芒,是因为,他心里很清楚,棍棒这种兵器的优势和劣势在哪里。
佛家有棍僧一说。
棍僧也是苦行僧的一种。
擅长使用棍棒的武者,大多是乐于吃苦的体修,他们的体术,往往要比使用其他武器的武者要高明的多。
体术,顾名思义,就是运用身体的艺术。
包括身法,拳力,腿功以及身体的灵活度等等,全部属于体术的范畴。
庞统的天赋绝佳,却选择了看似笨拙的棍棒当做武器,可以想见,他在身法方面的造诣,绝对不会比韩非差多少,甚至超过韩非。
对付体术精湛的武者,暂避锋芒,永远不是最明智的做法。
那样只会削弱自己的气势,给对手助威。
但是,在没有对庞统的实力有一个大致了解的情况下,韩非又不能贸然进攻,所以,他才在第一时间里选择了防守。
砰!
长棍扫落在韩非的右臂上,重达千斤,让韩非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后倒退了数步。
手臂上传来的肿胀感让他侧移的动作减缓了一息。
也就是这一息的时间里,庞统手中的长棍又连续在他的右臂上夯击了三下。
每一击降落,力道都大上了一分。
“看来这小子也不过如此,我还以为他有多能耐呢。”
观众中,有人放声说道。
“他的天赋毕竟太过平庸,能够干掉白家的那位小少爷,已经很出人意料了,一旦遇到真正厉害的对手,当然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儿。”
有人附和道。
当然,也有人持不同意见,认为不到最后一刻,胜负还很难说。
不过,持这种观点的人只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笃定的认为,韩非输掉战斗只是时间上的问题而已。
混战台上。
卫夫笑着对身旁的魏宁道:“这小子也就身法还不错,现在遇到了克星,结果必败无疑。”
魏宁没有开口说话,只是笑着点了点头作为回应。
孟长风的丹凤眼又眯成了狐狸相。
像看白痴一样的看了一眼卫夫后,嘲讽道:“卫兄,这一次,如果你的判断还是错误的,你可就真的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连续打了自己两次脸了。”
之前,韩非与白临风缠斗在一起的时候,卫夫就已经提前放出过话,说韩非在白临风的手上坚持不过两分钟。
结果却证明,他的判断完全错误。
现在,他又一次在韩非与人交战的时候,出言辱没,如果他的话再次与战斗结果背道而驰,可不正是又打了自己的脸一回。
“姓孟的,我给你三分颜色,你还真蹬鼻子上脸了,有种咱俩现在一战,谁输谁就是孙子!”
卫夫脸色不善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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