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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第3页)

咏在杭州判断兄弟分家产的故事:张咏做杭州知府时,有一个名叫沈章的人,告他哥哥沈

彦分家产不公平。

张咏问明事由,说道:“你两兄弟分家,已分了三年,为甚么不在前任

长官那里告状?”

沈章道:“已经告过了,非但不准,反而受罚。”

张咏道:“既是这样

,显然是你的不是。”

将他轻责数板,所告不准。

半年后,张咏到庙里烧香,经过街巷时记起沈章所说的巷名,便问左右道:“以前有

个叫沈章的人告他哥哥,住在哪里?”

左右答道:“便在这巷里,和他哥哥对门而居。”

张咏下马,叫沈彦和沈章两家家人全部出来,相对而立,问沈彦道:“你弟弟曾自我投告

,说你们父亲逝世之后,一直由你掌管家财。

他年纪幼小,不知父亲传下来的家财到底有

多少,说你分得不公平,亏待了他。

到底是分得公平呢,还是不公平?”

沈彦道:“分得

很公平。

两家财产完全一样多少。”

又问沈章,沈章仍旧说:“不公平,哥哥家里多,我

家里少。”

沈彦道:“一样的,完全没有多寡之分。”

张咏道:“你们争执数年,沈章始终不服、到底谁多谁少,难道叫我来给你们两家一

一查点?现在我下命令,哥哥的一家人,全部到弟弟家里去住;弟弟的一家人,全部到哥

哥家里去住。

立即对换。

从此时起,哥哥的财产全部是弟弟的,弟弟的财产全部是哥哥的

双方家人谁也不许到对家去。

哥哥既说两家财产完全相等,那么对换并不吃亏。

弟弟说

本来分得不公平,这样总公平了罢?”

张咏做法官,很有些异想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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