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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着欢的闹腾了一番之后,先前心中所积聚的莫名阴霾终于一扫而空。
在这个城邦也许不是最好但绝对是最贵的客栈,我舒舒服服地浸泡在奢华的浴池里,将脑袋枕在池沿上,彻底放松了身体,享受着所有毛孔尽情呼吸绽放的惬意快感。
人类最伟大之处,便是在衣食住行方面数千年如一日坚持不懈极尽所能的追求如何才可以让自己有最大的愉悦感和满足感。
就因为这个,我爱人类!
带着醉人芬芳的雾气在周围氤氲蒸腾,模糊渐渐吞噬了一切,眼前唯余重重叠叠的白色迷蒙。
夜墨的那番话,我听不大懂,这种勾心斗角的阴谋阳谋我也不想懂。
只是,我依然有些不能相信,杨戬竟已在天庭为官近八百年,而且,深谙那片污浊泥泞之所的争权夺利之道。
他还是那个‘心高不认天家眷,性傲归神住灌江’的杨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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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认识杨戬,是因为我被他的狗给咬了。
话说好几百年前的某一天,我好端端躺在树杈上睡大觉,没招谁没惹谁,竟被一物咬住小腿就这么生生给拖了下来。
晕头转向摔在地上,抱着血淋淋的伤处再定睛一瞧,那物乃是个黑黑瘦瘦,八字眉绿豆眼朝天鼻的丑男人。
我顿时怒火熊熊张开血盆大口便扑将了上去,誓要以血还血以咬还咬,万没料到这家伙竟身子一挫变成了一条壮硕无比的大黑狗,令我这惊天一咬只咬到了满嘴的臭毛。
他□,几根狗毛换一摊热血,叫我以后还怎么有脸在妖怪界混下去?!
“哮天犬!”
一声轻叱打破了妖怪与狗之间一触即发的生死对峙。
那死狗闻言恶相顿消,伸着大舌头换上副摇头尾巴晃的谄媚相。
而龇牙咧嘴面目狰狞的我,也赶紧摇身一变成了个端庄闺秀。
盖因来人的风姿委实太过销魂,足可将所有泼辣刁妇瞬间化为窈窕淑女。
散发披肩,玄扇在手,长眉入鬓,眸深似海。
白色长衫外罩黑色轻纱,更显其身材修长挺拔,其身姿飘逸俊朗。
顾盼之间带着三分傲然,三分清冷,三分沉静,还有一分深深的寂寥。
他便只是这么缓步而来,神情寡淡,却已足令这山川天地霎那尽失了颜色。
我正看得垂涎欲滴色相毕露,忽听那又化成了丑八怪的死狗冲着他讨好地喊着‘主人’。
“这是你的狗?怎么也不拴好了,就这么放他出来到处乱跑?!”
他的视线只在场中略略扫过,便已全部明了。
先是带着责怪瞥了身边那人模狗样的家伙一眼,而后对我微微施礼,言谈举止不卑不亢,甚至看不出是否有歉意,可却就是能让人怒气顿消:“想来必是误认为你是这山中作恶多端的妖物了。
我且代他赔个不是,还望见谅。”
“你们是来捉妖的?”
“是。”
“你们是神仙?”
“不是。”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爱跟谁过不去爱抓谁杀谁都不关我的事,只要他俩不是那些不招我待见的神仙就成。
“你的狗咬了我,你管还是不管?”
我指着鲜血淋漓的小腿,在深度的耻辱感中显得有些穷凶极恶。
他垂首看了看伤处,随后从怀中摸出一个精致的玉瓶:“这是外用的疗伤药物,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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