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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慕,是的,爱慕。
初匀打有了独立的智慧和感官就明白了一件事儿:他这辈子,打死不可能喜欢女的。
不是说他的家庭给他造成了什么伤害,恰恰相反,那种无条件的溺爱、那种捧在手心里呵护的感觉、那种......那种对一个男人毫无秘密的展示彻底抽走了初匀对女人的幻想。
他太了解女人了,他太熟悉女人了,她们给他展示了所有女人的可能性。
她们是千千万万女人的缩影,她们就是符号,注解女人的符号。
可那个时候,初匀也没觉得自己会喜欢男的。
直到遇见童新。
他那么超凡脱俗,他那么爽朗利落,他那么光彩夺目,他那么......可即便这样,初匀也没敢有过非份之想,他清楚也明白,男人的配偶是女人。
所以,所以当那个难忘的清晨,他跟他在那间小小的工作室醒来的时候,他们对望的时候,他伸手搂住自己的时候,他把他的头埋进他的肩窝的时候,初匀毫不犹豫的拥住了他的宝贝。
梦寐以求的宝贝。
哦,原来老天是早有安排的,他不会让我孤独一人。
因此,他给了我童新。
初匀从没设想过自己可以如此的拥住童新,从没设想过那个总是稍显冷淡的声音会在他的耳边轻声呢喃:......我喜欢你。
他喜欢他。
他给了他生存的另一种可能性。
他让他尝到了同性之间疯狂的性爱。
他教会了他有一种情感叫做:爱情。
然后,初匀很直白的告诉了她们,他的家人,他的选择。
没人表示惊诧,没人表示反对。
她们尊重他的决定。
可......她们第一次见到童新却很不愉快。
她们不喜欢他。
她们没有理由,只有女人的第六感。
她们说:你绝对不会是他的第一个人,也不是他的最后一个人。
这句话后来应验了。
一步步的应验。
其实初匀不是傻子,童新做爱时候的敏感、老练、放荡,他再笨再是个雏儿,他也能察觉到。
可他不在意,你不能要求一个人没有过去。
所以初匀不在乎,不在乎他有过什么样的人,他有过什么样的情感、什么样的经历。
只要,只要现在,是跟他开始,那就可以了。
他会疼爱他、照顾他、一生一世。
现在一想到这个词儿,初匀就会自嘲。
为了童新,初匀每个周末都不回家,他住在童新的房子里。
没别的,既然双方互相都没什么好感,那还是尽量不见面的好。
平衡,是维持出来的。
只有逢年过节,童新会跟初匀回家,当然也很少留宿。
他们就这样一好好了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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