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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你告诉我位置,我自己去吧。”
“对,对,枫哥能耐大,枫哥亲自出马,顶我老吴两个。”
李枫瞪了吴志一眼,吴志慌忙摆手,“不,不,我说错了,顶我老吴十个,不,一百个,一百个。”
李枫挥了挥手,“滚吧,干你的活去。”
吴志屁颠屁颠地走了后,李枫心里盘算,“十天,十天怎么也够用了。”
……
第二天,李枫向吴志询问了仓库的位置后,前去查看情况。
依照李枫的意思,他一个人去看看就是了,并不需要别人跟随。
可吴志和程莎莎说什么也不答应,非要跟着去不可。
后来,李枫被他俩缠得实在不耐烦,答应带三个人过去,但吴志和程莎莎,他是说什么也不会带的。
李枫考虑的是,万一发生危险,需要逃命的时候,吴志岁数大,腿脚已经不好使了,而程莎莎年纪又太小,根本也跑不快。
因此,最后的时候,李枫在那二十个人里,挑了两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跟着自己前去。
另外一个,由于林小蝶一个劲儿地请求,李枫也带上了她。
仓库位于龙凤镇的最边缘,是一个厂方废弃的车库。
由于别墅的采购量大,许多物资没有地方存放,便把那废弃的厂方租了下来,把车库当成临时仓库使用。
根据吴志的估计,由于那仓库的位置偏僻,应该没有多少丧尸。
李枫对吴志的想法很认同,也认为那里没有多少丧尸。
可是,当李枫带着几个人,来到厂房附近,隔着厂房低矮破烂的围墙,向里面看时,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李枫见到,那厂房不大的院子里,竟然挤满了丧尸,从外面看,只能看见丧尸皮肤灰败的头颅,一个挨着一个,就好像丧尸们集中在这院子里开会一样。
李枫一个个给丧尸点名,一共是三十四个丧尸。
本来李枫的想法是,这个仓库最多也就十几个丧尸,自己拿上一根铁棒,乒乒乓乓一顿砸,便可以一个人把这些丧尸都消灭了,也用不上变异植物,轻轻松松便可把仓库夺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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