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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澜,你有什么想吃的,尽管提,别不好意思,我让她明天给你做。”
郑斯澜哪里好意思真的提?何况,吃到的这些菜味道极是鲜香可口,比起剧组的饭盒好吃过十倍。
他说道:“其实,我吃什么都行,我不挑食的。”
“你真好养活。”
林莫默感慨道:“我舅舅的外甥要是你,他可就省心了。”
郑斯澜笑了笑,他可不敢做殷盛的外甥。
不过,若是有人操心你吃什么,得是多幸福的一件事。
晚餐过后,夜幕已经降临,林莫默带着郑斯澜,牵上边牧,走出别墅庭院大门。
那边牧是殷盛的爱犬,名叫小鱼,被养得油光水滑,一能外出,就兴奋得转转跳跳。
林莫默使劲稳住牵引绳,解释道:“平时都是我舅舅带它出去溜达的,现在他不在家,这个任务只好交给我了。”
林莫默家位于翠微山半山腰一带的富人区,穿过门禁,走出街道,面前有两条分岔路,一条是通往山下的公路,还有一条是可以走到山顶的盘山道。
“要往上走走吗?”
“好呀。”
一路上,遇到了不少山下居住、吃完饭过来放松的人群。
郑斯澜想起来,上一回登山散步,好像是在初中刚毕业的时候。
记忆勾起他的无限感慨,作为穷人家的孩子,他好像难得有这般悠闲自在的时光,为了赚学费和生活费,他经常不是在搬砖,就是在搬砖的路上。
望着山下城市的华灯点点,他突然有了一些领悟:剧中的楚错难怪后来会与母亲意见相左,不用忧心生存的优越生活,有谁能忍住不向往、不沉溺?况且,这样的人生本属于他。
作者有话说:作者表示:小郑真的很在乎演戏~为艺术而献身朝阳初升的时候,闹钟还没响起,郑斯澜已经提前醒来。
柔腻的蚕丝薄被随着他的起身而顺溜地滑落,双脚触碰到细软的地毯,他才从恍惚中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是在哪里。
他竟然在别人家住着,还睡了一夜好觉。
到底是被这处处奢华迷了眼而失去戒心,还是昨晚爬山回来太累?他说不清原因,只知道自己现在确确实实不是在那狭窄简陋的小公寓里。
穿衣洗漱完毕,他开了房门,发现对门还关着,倒是一楼的厨房里已经有了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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