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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留言是十年前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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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但我更不没有租用多保险箱,也从未交费。
十年前我还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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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呢是赵保罗先生吗?paulchiu?&rdo;
&ldo;我不会付你十年的欠款的!&rdo;
‐‐但,费用付过了。
我说:&ldo;我没有钥匙,又不想要保险箱中的东西。
你们把它扔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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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理面前,我无奈地摊牌:&ldo;我不会付&ldo;爆箱&rdo;的费用,这一千元太冤枉。
我只是希望你们不要再寄通知信来烦我!‐‐再说,谁会预知我新居的地址?&rdo;
他把我的身份证交回:&ldo;赵先生,身份证号码相符,这b237zq里头的物件请你取回。
当然你可以继续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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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错了!
我不该好奇,不应该乱动&ldo;人家&rdo;的东西。
叫我万劫不复。
‐‐但我打开了那个保险箱。
有两样物件:一个黑布裹着的圆筒状包包。
一个不知是宣纸抑或玉扣纸所做的已变黄的信封。
我不知道那包包会是什么奇怪的东西?或者先人的遗物?战战兢兢地掀开四角,谁知道还有一层黑布,护卫森严。
一层又一层,足有四层,最后,才见是一筒菲林。
是已拍了照片,但似乎一直未被冲晒出来的底片。
不是我们常见的牌子,而且是&ldo;大底&rdo;,即一二零底片。
现在一边很少人用这个。
不知道这&ldo;不见天日&rdo;的菲林,潜藏在黑暗之中的神秘光影,是令人&ldo;惊艳&rdo;或&ldo;惊恐&rdo;,究竟是谁拍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