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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土地都是国家的,虽然划归到村里。
但是那是你村里可以自主使用,将其转卖,那是不允许的。
但是呢,既然上面有大领导发话,下面又是牵扯到陈暮,周主任也就弄出一个村土地转增协议书的方法了。
由村和村直接进行转增。
毕竟,不同的村,发展不一。
有的村发展快一点,那需要更多的土地,其他村发展慢一点,或许发展方向不一样,不需要那么大土地,就签署一份转增协议。
这是允许的。
但是,还有个前提,那就是不能进行非农建设。
也就是说,我村里的土地转让可以,但是接受方不能进行非农建设。
你买了只能用来作为农业相关的用途。
陈暮的需求,是将其打造为海滨浴场,这显然是非农建设。
但是呢,这中间又有个不同。
那就是,陈暮是以渔民村为单位来进行赠受,并且海滨浴场虽然是非农建设,可是又并不会破坏土地。
这就算是打了个擦边球。
原则上不允许,但是上面有人传话,他这个关键小主任不卡文件,那就没问题。
至于说这几个村长,他们也不在乎。
给钱就行。
就几个海滩而已。
这年头可不是后世,对海滩还是很看重的。
现在的渔民,谁在乎海滩啊。
而对于这些村长来说,也没有港商愿意将工厂修建在海滩边。
都是尽可能地远离海滩,那样道路更好。
所以,他们过来,就是签字,按手印,收钱而已。
至于卖多少钱,那他们也不在乎。
这个,都有文件的,可不是他们说卖多少就能卖多少的。
尤其,这还是上面传了话,他们自然不会去违逆上面。
毕竟,他们现在主要的收入来自于港商的投资。
一旦他们和上面作对,那上面略微卡一下港商的资质,他们村就彻底凉凉了。
当陈暮看见转让协议的价格时,都有点吃惊。
渔民村两边各1公里的海滩,也就是顺着两边之前划归的各5平方公里的土地延伸下来的海滩,都属于渔民村。
总面积有接近0.3平方公里。
不要看才0.3平方公里,实际上,放在海滩已经非常大了。
差不多就是两边各150米宽,1000米长的沙滩。
至于价格,很便宜,便宜到陈暮无法想象。
一边沙滩是1万元。
1万元,在这个时代,很贵。
但是在陈暮眼中,那就不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