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夜醒来,沈二爷已收拾好了东西。
阿音听说沈明酥也要跟着他们一块儿走,很是高兴,出发时抱着‘小桃花’,一人跑在前面,冲出门后突然不动了,甚至往里退了几步。
婶子觉得奇怪,“阿音?”
阿音回头,目光落在沈明酥脸上,不敢说话。
沈明酥跨出门,一眼便看到了封重彦。
还是昨日夜里的那身,坐在门外一张马札上,双手笼进袖筒,脸色带着疲倦,连看过来的眼神也少了往日的锋芒。
看样子是在此守了一夜。
不仅是他,还有围在他身旁,把整条巷子堵得水泄不通的巡捕。
沈明酥神色一紧,把阿音护在身后。
封重彦没什么表情,起身理了理身上一夜褶皱的衫袍,再抬起头时,才出声问她;“去哪儿啊。”
没待沈明酥回答,沈二爷从门内走了出来,扫了一眼巷子里的人,面色不太好看,“封大人这是何意。”
封重彦礼貌一笑,拱手道:“二叔,好久不见,既然来了京城,怎不上家里来坐坐。”
自打沈老爷子把沈明酥许给了他后,沈家的亲戚沈明酥叫什么,他便叫什么。
这一声二叔,把沈二爷的火气挑了出来,“封大人身份尊贵,在下一介草民哪敢来攀亲,只是当年在沈家见过封大人一面,那时候的封大人谦卑有礼,可不似如今这般威风。”
“老天垂怜,赏了晚辈这般好气运,有幸替圣上分忧,得来这殊荣。”
封重彦面上依旧带着笑,目光却没有半分退让,“至于威风不威风,就得看二叔今日肯不肯给晚辈这个面子了。”
沈二爷被他的气高趾昂气得赤了脸,“你”
封重彦语气缓和了一些,“阿锦与我闹脾气,二叔乃长辈,当劝和不劝分,不该在这时候纵火带她离开,您说对吗?”
要论理,沈二爷哪里是他的对手,一时噎住,半天答不上来。
封重彦不想耽搁下去,直接明了的说明了来意,“二叔去哪是二叔的自由,我留不住,但阿锦,你不能带走。”
沈二爷冷哼一声,“你封家若真心待她,谁又能带得走,兄长嫂子已归天,我是这孩子的二叔,也是她唯一的亲人,她在哪儿我便在哪儿,岂有分开的道理,如今婚书阿锦已退,我沈家便与封家没有半点关系,封大人这般拦着,怕是不太体面。”
封重彦不答。
似乎也不在意体面不体面。
沈二爷拉着沈明酥硬往前闯,没走两步,两旁的巡捕手中长枪一架,锋利的枪头相碰,发出了令人却步的刺耳声。
离开青州后,很久没见过这样的架势了,阿音吓得缩进了婶子怀里,担忧地看向沈二爷,哭出了声:“爹爹。”
沈二爷脸色一变,“封重彦,你欺人太甚!”
封重彦无动于衷,等着沈明酥转身。
半晌后沈明酥妥协了,“送他们走,其他的,我与你再谈。”
从见到他出现在门口的那一瞬,沈明酥便知道她今日走不了。
她本也没打算同二叔一道走。
封重彦面含笑意,应得很爽快,“听阿锦的。”
—
沈明酥将沈二爷一家送去城外,坐的也是封重彦的马车。
车内两人无言,昨日一夜未睡,大抵是犯困了,路途上封重彦闭着眼睛养神,时而睁开眼睛瞟上一眼。
沈明酥偏开头望着窗外,始终没往他身上看。
扭着脖子不理人的模样,倒是像极了两年前。
前世,面对突如其来的真相阴谋和杀戮,她肝肠寸断,绝望之余毅然选择被黄沙淹埋。直至千年后,双鱼合壁,前生记忆被唤醒。曾经,他面对心上人软玉投怀黯然伤神,眼睁睁看着其长眠于黄沙之下,饱尝相思之苦郁郁而终。如今,他轮回千年唯一的渴望,就是能够搂着对方身体力行诉说爱的誓言。当一对恋人出现在罗布泊古老的太阳墓中,真相到底是什么?他们能揭开千年前古楼兰国一夜消逝的谜团吗?楼兰尘封的命运是否真的能改变故事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已有两本完本小说,坑品好!欢迎入坑!...
睁开双眼已是武德九年,成了最牛逼的二代,却只有一个小小的愿望,活着!钱财那么多,我必须要败家,谁知败着败着就成了大唐首富。国家那么强,我必须要纨绔,谁知纨着纨着就成了盛世之巅。哎!心好累...
重生到日本的折木原本以为自己这辈子能安安静静地做个美文豪,但是当遇到好奇宝宝的那一刻,折木就知道自己遇到克星了,自己的[节能生活]就这样渐渐离自己而去了总有一天,我要让[冰菓]这个名字响彻天堂。总有一天,我要站在时代的顶点,告诉全世界就算是女人也可以成为不灭的传奇。总有一天,我会告诉所有人,即使没有家里的帮助,我也不会辜负[琴吹]这个姓。总有一天,我会找到我的价值的ps1本书单女主,想开后宫的朋友绕路哦!2本文会有大量的推理元素,命案虽然不多但也不会少的。3前期主线会按照原著写,后期会尽量保持原创。最后,新人新书求支持。...
第一次见面她是逃犯,他是失忆落魄的书生。第二次见面,她是替身秀女,他却是身份显赫的他国皇子。她身上背负着血海深仇和噬骨之毒,却在乱世中遇见那个对她许下一世相守笑看天下的他。她的身世却没有她想象着这么简单。而他也没有她想象中君子。午夜之时秦策化身血眼修罗,把萧青翎禁锢在自己的怀里,微笑道还敢不敢离开我身边!萧青翎为何那个温润如玉谦谦君子会变成这样!双重人格什么的实在是太可怕了!风过不折,雨过不浊,千击万磨仍坚韧。这一世萧青翎是否能在乱世中找到自己归宿与幸福。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莫名奇妙,李锋拥有了收集血精能力。饲养蚂蚁,蚂蚁成为了蚁王,而且还有拥有号召千蚁的统率值?饲养蚊子,蚊子成为了血蚊王,蚊王汲取别人的血液,还能给他带来血精?饲养螳螂,五次饲养之后,居然晋升为了使魔,并且还能共享虫群特长?蚂蚁之力,蟑螂之体,螳螂的战斗本能,我擦,某人的苦逼人生逆转了。收集血精,饲养,共享特长,改造,合成从此,苦逼吊丝玩转都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