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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草民的表妹年岁尚小,性子也很是稚气顽皮,时常爱好些捉蛐蛐踢蹴鞠之闲事,确实让皇上看了笑话,草民无奈,便也只好如此来为她祈福只愿她能身体康健平安长大。”

话说到这里,皇帝好奇的重心就不是林灵儿这个人,而是李寻欢他们对林灵儿的态度:“哦,依李卿所言,岂不是要把表妹束在家中供养一辈子?”

“草民不敢欺君,只好回皇上一句不知。

这婚姻大事本就该慎之又慎,却是不太好说,还请皇上恕罪。”

皇帝摆摆手,说这有什么好怪罪的,正想要说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突然又思及李寻欢和林诗音这对未婚夫妻皆是早早的没了父母,心中便油然而生一种怜悯之情。

“你们往后成了婚,便是她的长兄长嫂,这长兄为父长嫂为母,如何不可为她寻一门好的亲事……”

话说到这里,皇帝也觉得有些许厌烦和无趣,本来也没有什么男人会在意什么婚姻大事,对于男人而言,婚姻这件事本身就是一桩买卖,喜欢不喜欢不要紧,有没有真心也不重要,唯一重要的就是得绵延子嗣继承祖业。

当然了,好色也是男人的祖传技艺,这种喜好也延续到君择臣上面,才貌双全又忠心不二的臣子,才是君王喜爱之人。

李家很幸运,李寻欢同样也很幸运,因为皇帝确实没有任何君夺臣妻的想法,即使林诗音有十分的美貌,但帝王后宫中亦有千娇百媚环肥燕瘦,数量更是不计其数,便是每个人只有两三分颜色,却也胜在风姿各异,让君王龙颜大悦。

这样的想法,皇帝自然不会明晃晃的说出来,他只是很突然的来,又要很突然的走。

只是久久未归的小太子,却是让皇帝感到不解。

“太子何在?怎么还没有回来啊?”

皇帝问了一句,又偏头去打趣李寻欢一番:“想必是李卿家中的景色太过于雅致,却是让太子看花了眼,还不小心迷了路呢!”

李寻欢极为温顺的垂眉低眼,道是皇上您谬赞了。

“草民家中钱财微薄,所居之地更是要仰仗皇上之恩宠,方可得一宅子安居,如何能与皇宫相提并论。”

“李卿你也不必如此妄自菲薄,皇宫虽大,却也空旷冷清,倒不如像你这个宅邸,不大不小刚刚好。”

皇帝的话是这么说,但谁又正敢把皇帝的话当成玩笑话?李寻欢亦是混迹过官场之人,自是不会犯那等过错。

林诗音低眉顺眼的站在一旁,腰背也微微佝着,除开面圣时说一句民女拜见皇上,愿皇上圣体康泰之外,再也没有说过话。

这样温婉柔和的表现,无疑是让皇帝极为满意的。

大抵是因为曾经在争夺皇位时,先帝更为喜爱长袖善舞聪明柔媚的卢妃。

再加上最有竞争力的兄长朱载圳亦是交游广阔擅长交际之人,自己则是相当穷困,连要些皇室特有的恩赐,也需通过行贿当时的内阁首辅严嵩之子严世蕃来求得,故而做了皇帝的裕王可是最为厌恶这聪慧过人和迎来往送两种人。

当皇帝的,基本都是严于待人宽以待己的人,翻脸无情的能力,就跟那一张冰冷彻骨的龙椅一般,让人难以预测。

在皇帝心中,女子只需要容色美丽,性情柔顺就够了,即便是相夫教子,都是有点不够资格的。

见林诗音这位有点才气之名的美人,亦是这般柔顺温和,心中满意的同时,也不由自主的觉得千篇一律的乏味无趣,故而也没有多大兴致再交谈什么。

可太子迟迟不归,却是又让皇帝的交谈欲再度泛起,李寻欢和林诗音心中有感焦灼,但面上皆无任何表露。

好在没等多久,太子便活蹦乱跳的自己归来了,手上还拿着两只叫个不停的蛐蛐,眼里脸上都是笑意。

“父皇!

父皇,快看儿臣给你捉到的蛐蛐,可活泼了,都叫了好久。”

太子说完这句话,又憨憨的问一句,问他的父皇能不能给蛐蛐喝水,还说叫了那么久肯定是口渴的。

“好了,待会儿回宫,就让宫人们给你的蛐蛐喂水,现在可不是在家里。”

才六七岁的太子不服,说天下之大莫非王土,只要父皇同意,那现在就可以给蛐蛐喂水。

“父皇,父皇……”

小太子顶着一张跟糯米丸子差不多的白嫩脸蛋跟皇帝撒娇,一只胖乎乎的小手更是拉着自己父皇的衣摆晃来晃去,颇有不完成这件事就不会甘心一般。

皇帝对自己这个第三子很是怜惜爱重,盖因为当年为了低调和避嫌,这孩子出生时都不未起名字,甚至满月时都不曾请行剪发礼,无形之中皇帝还是觉得自己亏欠太子的。

当然真正让皇帝爱惜这个第三子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他的长子和次子俱已经不幸早亡,再加上皇帝子嗣不丰和第三子五岁即可读史书,故而才会格外珍惜。

但珍惜归珍惜,作为皇太子,该学习的课业却是半点也不能少。

朝章典故、君王之道皆要习之,还有那诗书礼乐射骑,亦是不能缺乏。

只是给两只蛐蛐喂水,皇帝也不愿为了这点小事而耽误回宫,便让人去寻了些煮茶所用的朝露,喂好两只蛐蛐,最后才让身侧的大太监抱着太子一同回宫。

“父皇,儿臣可以自己走的,才不需要别人抱来抱去的。”

皇帝惊奇,只是这么一会儿,他的好儿子这是碰到了什么事情,居然还变得懂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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