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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为民只在家住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到村边的小河堤上跑步锻炼,锻炼已经成了他生命中的习惯,每天不运动一下,总感觉缺少什么,全身总有些不舒服,这也是在部队当连长养成的习惯。
回到家时,他娘田腊梅已经给他弄了一碗鸡蛋肉丝面,外加几片郑为民从小就爱吃的,农村用柴火煮饭炕出来的两面金黄色的锅巴,虽然农村许多人家已经用电饭堡了,但郑为民的爹娘还是喜欢用柴火煮饭。
一来可以省点电费,给小儿子为民减轻点负担,这孩子动不动就往他娘田腊梅的口袋里塞几百块钱,说是补贴家用,儿子还没结婚哪能要他的钱,老两口愧疚,能省则省。
其次用铁锅煮饭,可以做出原滋原味的锅巴,这是小儿子最爱吃的,比起城里用道具做出来的锅巴要香很多。
吃过早饭,见儿子要走,站在一旁抽着劣质香烟的三根给儿了帮忙,把家里为儿子准备的被褥和床单,绑在郑为民新买的一辆山地自行车的后座上。
老两口现在心里已经接受了儿子到镇里工作的事实,退一步想,儿子毕竟是镇干部,比在家当农民强,水一把汗一把的挣两个苦命钱,可怜的很。
儿子虽然工资不高,但年年有月月有,总归是旱涝保收,农村人就这命,还能奢望个啥,吃山珍海味,住金屋银屋去。
郑为民告别了爹娘和哥嫂,骑着山地自行车往镇政府奔去,路不好走,坑坑洼洼,但因为是山地自行车,加之郑为民身体健壮,反应灵敏,骑起来倒也不吃力。
镇街还是那条镇街,古老而沧桑,因为昨天是星期三,赶集的日子,镇街上人来人往很是热闹,今天是星期四,小镇又恢复了以往宁静。
郑为民吹着口哨,在狭窄老街的青石板路上前行着,在一个早点铺的门口,七个染着黄发,带着耳环的小混混正吃了早点出来,郑为民一瞧,正是昨天自己收拾的那几个。
几个混混也看见了他,眼睛有些躲闪,看神情有点害怕郑为民。
郑为民想着昨天下手不算轻,不知道把那几个打倒在地上的小混混伤得怎么样,车子已经骑过去了,他想了想还是脚点地,把自行车停了下来,突然转头。
此时,几个混混正在背后看着郑为民,见郑为民转头,吓得赶紧收回目光,想开溜,郑为民友好地笑了笑,向他们几个招了招手,示意混混过来。
领头的一个身高一米八左右,二十出头的小混混赶紧点头哈腰的跑了过来,战战兢兢地问道:“老大,你,你找我们有什么事?”
小混混不敢大声说话,神情有些紧张。
郑为民笑道:“紧张啥,我能吃了你不成。”
“老大,你太厉害了,我们都有点怕你。”
小混混实话实说道,看郑为民的眼神中,有敬畏也有崇拜。
“你叫什么名字?”
郑为民看了小混混一眼,不经意地问道,“老大,我叫小五,今年二十一岁。”
“别叫老大,我有名字,叫郑为民,是镇政府的干部,部队才转业回来的。”
郑为民想着自己以后跟这帮混混打交道肯定多,直言不讳的自我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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