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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他让我成长,离开他让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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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年风雪,我至今都在朝着并不存在的目的地前行,自诩是无家可归的旅者。
枯山荒水,孤坟野冢,我走在路上,往事都在心里沉睡,不敢提起,不忍提起。
我在别人的故事里暂且休息,手中茶尚有余温,却驱不了一路手心冰冷。
初遇细雨如春,如今我守着怀中风雪一等再等,是你太狠,我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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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英格兰西北部的一个小村子,位置偏远,交通不易。
一般来说这样的村子来一个陌生人会被村民们围观讨论很久,但是这次却十分例外——因为还有更值得拿出来八卦的事情摆在眼前。
村子里阿克利斯家的女儿玛雅去伦敦打工的时候,被当地一个富商看中,娶进家门做了第三任妻子(前两任都离婚了,因为下一任总是更年轻貌美)。
于是她决定把自己的父母和弟弟也都接到伦敦去,摆脱村子里贫困落后的生活。
人们议论纷纷,内容无非就是对阿克利斯家出了这么一个争气的女儿的赞美,和对他们家以后富饶的生活的羡慕,其中当然也夹杂着恶意的嫉妒和揣测。
不过外人的评论阻止不了阿克利斯一家喜气洋洋的行动,他们收拾好行李,准备踏上全新的生活之路。
然而搬走之前,他们遇到了一点儿小麻烦——他们的狗无法被带走,其他人也没有愿意收养它的,于是这只狗只能被遗弃。
这只狗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只是随处可见的杂交土狗而已,但是这条狗真是我见过的最倔强的生物了。
一开始它还以为自己也会被带走,高兴的摇着尾巴直打滚,但是等所有行李都搬上了车,小主人却把它拴在了旧屋门口时,它就已经明白了自己将会被遗弃的命运。
它咬着它的小主人的衣角,试图不让他上车,四只爪子在地上磨出深深的爪痕。
然而它的小主人并不领情,未来灯红酒绿的生活让他顾不上旧情,坚决要扫清路上的一切阻碍。
他们拿棍棒驱赶着那条狗,用马鞭抽打它的头,但是一切都无济于事。
狗哀哀的呜咽着,眼里充满了泪水,后腿被打瘸了一只,却依然不肯放开嘴里叼着的那片衣角。
小阿克利斯干脆脱下了外套,把外套丢给了狗,摆脱了狗的纠缠。
那条狗大声的哀嚎起来,拖着瘸腿朝着车的方向挣扎,大颗大颗的眼泪沿着脏兮兮的毛发流下来,绳索在它的脖子里勒出深深的血肉模糊的沟。
有人提议,不如把它吊死吧,这么放着迟早出事。
阿克利斯先生犹豫了片刻,但是他的妻子开始催促他,他们快要赶不上镇子里去伦敦的火车了。
于是阿克利斯先生妥协了,他跳下车朝着他的狗走去。
狗看到去而复返的主人,发出高兴的汪汪声,摇着尾巴迎了上去——但是它却怎么也想不到,它的主人是来杀死它的。
阿克利斯先生抓住了狗脖子上的绳索,开始收紧。
狗恐惧的挣扎起来,发出痛苦的呜咽——但是即便如此,它也没有用自己尖锐的犬齿咬自己的主人,尽管此刻的主人已经变成了催命的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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