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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起脸望向窗外,外面的天空灰蒙蒙的,实在让人不喜。
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声音有些低沉的说,那天,我去找她,一向爱慕她的男同事大约得知了我们分手急于表现自己,对我声色不善,我没忍住和他扭打在了一起。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我,问,是不是很丢人?
我看着他的眼睛说,爱一个人,如果一直心平气和,那不是真的爱。
纠缠说明在乎,不依不饶才是爱得太深。
他笑了笑,似乎有些意外地认真地看了看我,说,这房子你先住着吧,我打算回小城了。
听他如此一说,心里不由一紧,好不容易有了机会,他这就要走,但又找不到理由让他留下来。
在他走的头天晚上,我们买了菜回来做,他的厨艺一向好,更加上同乡的原因,口味上极为相似,所以两个人兴致特别的高,我们一边聊天一边喝酒,不知觉地喝多了。
第二天,我醒来后才想起来当时喝多了的我挤进他的怀里吻他,说,我喜欢你好久了。
然后该发生的便发生了。
对这件事,他很自责。
原本打算回去的计划因为我的一再挽留而搁浅。
于是,我们像所有情侣一样过起了属于我们的日子。
书上说,人的一生极难找到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人。
但我并不畏惧。
当然,我也不会畏惧,因为我深信,命运既然给了我们选择的机会,那么我喜欢他就是一个指引。
我像所有热恋中的女子一样幸福着,更是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我们除了散步之外,最喜欢去北岸喝咖啡。
和喜欢的人在幽静的空间地静静地听着音乐实在是件惬意的事情。
他对我极为宠溺,只要有好吃好看的,无论在哪里都会打电话给我,说,丫头,这里有个菜,特别的好,下次我带你来。
或者说,丫头,这件衣服你穿一定好看,你一定要来试试。
每次听到他这些话,心里都暖暖的。
觉得自己没有白白地喜欢他,他的心里还是有我的。
我以为这样的日子一直会持续到天荒地老,可惜世上事不如意十之**,我们最后还是分开了。
分手的原因不算复杂,英俊的男子和漂亮的女人一样,会遇见很多追逐者,而他被某个女子设计与我分了手。
我是见过那个女人的,和我一样的青春,只是眉眼中与他的第一任女友极为相似,初见时我还以为是她。
我曾经以为他是我最好的归宿,现在才知道,每个人在暗流涌动的尘世中虽然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但左右选择的因素此彼起伏。
我并不怨恨他。
并不是说我有多么高尚,而是知道这个世界大多数的人都不过如此,爱着时爱着,也算对感情和彼此的尊重就足够了。
朝朝暮暮和天长地久太像诗,毕竟不是从字中来,所以入不了诗。
离开左岸的时候,已经暮色四合,我回头去看那两个字,忽然觉得它们是特别有寓意的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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