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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仇人伤重不治,临死哀叹说,早知杜并是孝童,他也不跟杜审言结仇了。
杜并的生命停止在十六岁,声名却在杜氏宗亲中代代相传。
杜甫到晚年,仍以杜并的侄子为荣。
这件事,冯至先生的《杜甫传》有详细记载。
冯至是现代着名诗人,他写杜甫,不乏出色的地方。
不过,他认为家族故事对杜甫只有消极影响,&ldo;对于杜甫的发展不但没有多少帮助,反倒可能起些限制作用。
&rdo;是什么成就了杜甫呢?冯至转而说到社会,以社会决定论锁定杜甫。
这个关键处,冯至先生的结论显然欠思考,抹掉了杜甫之为杜甫的个体特征,让我们只见林子不见树。
这类常见的、针对历史人物的宏大叙事,遮蔽了若干年。
我倒是觉得,家族的背景,对杜甫的成长举足轻重。
杜甫年幼多病,母亲去世了,父亲忙着做官,他寄居洛阳的姑母家。
病弱的孩子看世界,和健康小孩儿不一样的。
洛阳,武则天执政时改称周都,经营它二十余年,繁华仅次于长安,胡人、外国人随处可见。
胡人在街头活蹦乱跳,寒冬互相泼冷水,欢度他们的泼寒节;跳得忘形时,裸体狂叫,汉人为之侧目,政府出面干预。
杜甫大约五六岁,牵着姑母的手上街,东张西望,一惊一咋。
他是容易受惊的男孩儿,到郾城看了一回公孙大娘的&ldo;剑器浑脱舞&rdo;,终身不忘。
年轻漂亮而又健壮、又充满野性的公孙大娘,是享有盛名的宫廷舞蹈家,她持双剑,着戎装,巡回各地表演,在中原刮起了大漠雄风。
她本人,是有鲜卑血统的。
汉人看胡人跳舞,犹如欧美白人看黑人狂欢。
有&ldo;草圣&rdo;之称的张旭,看公孙大娘跳剑器浑脱舞,悟出神韵,草书才大为长进。
杜甫看见了什么呢?
过了五十年,他写诗回忆说:&ldo;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rdo;
可能是因为公孙大娘节奏太快,动作太野,杜甫受了惊吓,小脸蛋失色,以己度人,觉得围观者个个沮丧,天地也为之久久低昂。
这首着名诗篇,带出了杜甫的身心特征。
学者们大都一掠而过,不予深究。
杜甫生活在姑母的温情中。
可能在三岁时,他和姑母的儿子同时染上疫病,姑母尽量多的照顾他,儿子却丢了性命。
杜甫隐约有点记忆,长大后别人提起,讲述细节,他泪流满面,刻骨铭心。
姑母去世,杜甫为她守制居丧,视同亲生母亲。
他看待世界的温和的目光,和早年的这些记忆是分不开的。
我们在今天,既要看到社会,更要看见人性。
杜甫七岁写诗,九岁练大字,废掉纸笔无数。
他具有乖孩子的那种勤奋,和李白神童般的勤奋有区别。
明朝人胡俨,在内阁见过杜甫的书法,形容为&ldo;字甚怪伟&rdo;。
而杜甫在诗中议论书法:&ldo;书到硬瘦始通神。
&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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