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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处偶尔传来夜枭的啼叫,打破山林短暂的寂静。
天还没大亮,山林里雾蒙蒙的,寒气裹着露水往衣领里钻。
陆少枫突然惊醒,胸口的伤口痒得难受,伸手一摸,没摸到黏糊糊的血痂,
反而发现伤口己经结了痂,皮肉还在一点点长好,看得人首起鸡皮疙瘩。
陆少枫一骨碌爬起来,借着光扯开衣服——好家伙!
之前胸口那五道深可见骨的抓痕,现在全结了痂。
后背也不疼了,就连昨天揍老虎时磨破的手指,也只剩浅浅的红印子。
陆少枫当场就愣住了,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
毕竟自从重生后,力气变大、夜里能看清东西,现在伤口还愈合得飞快,这些怪事也慢慢习惯了。
“算了,不想了,老天爷给的好处,总比没有强。”
活动了一下胳膊腿,浑身都是使不完的劲儿,昨晚累得够呛,这会儿却跟打了鸡血似的。
转头看见旁边躺着的大老虎,足有五百多斤重,突然想试试自己到底有多大力气。
陆少枫弯腰抓住老虎后腿,一咬牙,嘿!
居然真把老虎举起来了。
为了不糟蹋这张虎皮,干脆做了个简易爬犁。
“这力气涨得也太离谱了!”
陆少枫一边嘀咕,一边拖着爬犁往耗子在的山洞走。
五百多斤的老虎在手里,就跟拉捆柴火似的轻松,山林里只听得见爬犁擦地的沙沙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