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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我让大家喝个痛快,吃个痛快,玩个痛快,明天,给我杀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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霎时间厅堂成了酒店饭馆,更像一个匪巢。
这里已经没有了军阶年龄的差别,消失了任何畏惧和警觉,全成了饕餮之徒,啃着羊腿,嚼着鸡块,举着酒杯,猜拳行令,大喊大叫。
有的单腿跨在凳子上,有的靠在墙壁上,喝得脸紫耳热脑胀心躁。
有的把大皮帽子坐在屁股下,有的把皮袄丢在墙角里,敞开胸怀,露出黑毵毵的胸毛。
马元海要的就是这个热闹劲,他有意放纵他的部下,鼓励他们为所欲为,以使这些被他怂恿娇惯的部下,在他&ldo;爱兵如赤子&rdo;的美誉下,喋血疆场为他效力!
马元海的性格是多重的,他爱财、爱马、爱酒、爱女人,打起仗来却从不爱命。
他与马步芳的性格恰恰相反,后者长于运筹帷幄,从不亲临战场,而他却甘冒锋镝,是个敢与死神微笑对视的家伙。
他身高两米,膀宽腰圆,浓眉环眼,视搏战为欢乐。
他在战场上与敌对砍时,喊的不是&ldo;杀、杀、杀&rdo;,也不是&ldo;嗨、嗨、嗨&rdo;,而是&ldo;好、好、好&rdo;。
他的脸上挂的不是咬牙切齿的怒意,而是惬意的微笑,只是这笑容因用力变得比凶煞神还要狰狞。
马元海是天生的杀手,他的强大的臂力在搏战中体验到一种高度的快感,一听战马长嘶,一见马刀闪亮他就心荡神驰。
他有一种征服欲,一想到掌握了别人的生死大权,就缓缓地捻弄着短须,嘴上浮现出洋洋自得的笑意。
马家军中有许多人尊崇他也摹仿他。
马元海经历过几十次恶战,既没有死也没有伤,因此,他相信自己的力量也相信命运。
他在一九三二年,庆祝马步芳三十岁生日时,举着酒杯对他的表弟说:&ldo;子香(马步芳的字),凡是打硬仗恶仗就派我去。
&rdo;
&ldo;为什么?&rdo;
&ldo;我是马家军里的程咬金,福将,出兵必胜!
&rdo;
这次派兵河西走廊,在&ldo;两军相逢勇者胜&rdo;的用兵格言下,马步芳立即想到了他。
马元海仅是海南警备第二旅旅长,因为他只适于战场作战,而不适于平时治兵,所以他的二旅没有多少固定的部队。
这次马步芳派他到河西前线任敌前总指挥,高踞在骑五师师长马步青和其他各旅旅长之上,操有河西参战部队(五个骑兵旅、两个步兵旅,还有炮兵团、手枪团、宪兵团,还有近二十个民团,约有七万兵马)的指挥全权,就是利用了他能征惯战的特性。
宴席,一片喧闹,地上丢满了羊骨头、鱼刺和饭菜。
一个个醉醺醺的,还在碰杯狂饮。
划拳成了赌博,赌皮帽,赌腰刀,赌战马,甚至赌自残自伤‐‐把木炭火放在臂肘上,看谁烧得最久,谁面不更色。
个个脸上泛起酱紫色的斑块,眼光变得血红。
酒气熏天,口吐脏言秽语,龇牙咧嘴,头发蓬乱,怪相百出。
笑闹之后,渐渐出现了纷争,有的握刀而起,比刀法,比臂力,骂骂咧咧,眼看就要结怨动武。
&ldo;他妈的给我停住!
&rdo;马元海猛然站起,&ldo;当啷&rdo;一声掷杯于地,&ldo;从现在起,谁也不要再动酒杯!
咱们来点快活的,我喜欢巴颜喀拉山海南藏族的民歌,我喜欢看藏族姑娘跳舞,在海南警二旅时,我也能跟藏族姑娘一起跳,一起唱,简直像腾云驾雾遨游天宫一样,神仙都不如我快活,可是你们都不会。
马正良,还是把你的四胡拉起来,让大伙唱几段&lso;花儿&rso;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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