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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秋莎,卡秋莎……”
身边的男人察觉到她要起来,心慌意乱的像初恋的中学生,他似乎想没话找话,可是反反复复念叨的,只有“卡秋莎”
……
很好,至少我知道自己叫什么了。
幸好,跟俄国人的生意往来中,多少也学了不少俄语,日常交谈应该不会产生障碍。
包子的经历充分向我们证明:学好外国话,穿遍欧洲都不怕!
穿成卡秋莎的包子揉了揉肩膀,布料粗^硬的内衣让她全身不自在。
果然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卡秋莎……”
借着半开的窗帘中透出的微亮的天光,卡秋莎看清了这个人的面容:他很年轻,不过二十二三岁,皮肤白皙光滑,身材高大健壮,嘴唇上方留着修剪得整整齐齐、散发着人工香气的髭须,一看就是保养得当的贵族子弟。
熨烫过的荷兰细亚麻布睡衣皱的跟身底的床单不相上下,那双棕色的眼睛里有满足的疲惫,有深沉的迷恋,更多的却是迷惑、悔恨、挣扎、自我厌恶与失魂落魄……好像沉浸在天人交战的自我折磨中……
屋里的光线不够亮,不过她获得的这些信息,已经足够确定这个世界和自己的身份了。
——她穿进了托尔斯泰大大最后一部传世长篇名著《复活》,穿成了贵族地主家半女仆半养女的卡秋莎——她是某个女农奴的私生女,出生在牛奶棚里,被偶然动了恻隐之心的女地主救了下来……
而躺在她身边、一脸迷惑无措、好像他才是被强女干的那个男人,则是《复活》的男猪脚,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
至于为什么她对如此漫长复杂的俄文姓名记得这么清楚——当初看俄国小说反复被记不住的人名虐来虐去,她一怒之下花了三天时间,把长得相似、读起来拗口的俄文姓名记了个滚瓜烂熟……
经受了如此天昏地暗的脑细胞消耗,现在想起托尔斯泰大大那典型的大胡子俄罗斯人的模样,她都会恶向胆边生。
屋内温暖、舒适,屋外寒冷、潮湿。
尽管卡秋莎头昏脑涨、身体酸软,可她还是辗转着爬起来,在聂赫留朵夫一声一声嘶哑的“卡秋莎”
的呼唤里,走向门外。
“卡秋莎”
在身后,留声机一般的声声不停。
她没心情理会这种精^虫上脑还上不痛快的人。
凭着身体的本能,卡秋莎推开屋门,从门廊上走下去,踩着结了冰的雪走过泥塘,一脚深一角浅的挪回女仆的房间。
河面上,白雾里,冰层时而“咔嚓”
一声裂开,时而“哗啦”
一声倒下,时而像碎玻璃似的“叮铃叮铃”
作响。
她在属于女仆的铁板床上躺了一个小时,疲惫不堪却睡意全无,只好挣扎着坐起来,穿上搭在椅子上的白色连衣裙,扎上浅蓝色腰带,她的手颤巍巍的没有力气,扣子系了一半就颓然放弃了。
卡秋莎擦干湿冷的脚,换上鹿皮小靴子,再把庄园女主人之一——心地较为善良的玛丽亚·伊万诺夫娜——穿旧了送给她的裘皮大衣套上,决定让初春的晨风洗刷她生锈的大脑。
她必须出去透透风。
于是,卡秋莎就像半透明的、虚无的、喝醉的幽灵那样,脚步虚浮得像漂浮在半空中似的,在田野和树林间游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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