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这么简单,这就是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动机。
所谓的12条罪状,就算能构成毛文龙的死罪,这个人杀不杀,也表示袁崇焕能决定的。
因为毛文龙是一品大员,杀他是需要皇帝圣旨的。
圣旨呢?袁崇焕没有!
拿着尚方宝剑就说,皇帝给我权力了,我可以杀你。
然后毛文龙就信了,在自己的地盘上,丝毫不做抵抗。
毛文龙该不该死?客观的说,相比后来的祖大寿之流,毛文龙真是一个不合格的军阀。
袁崇焕让他去商议,他就去了。
袁崇焕说他有皇帝的同意,他就信了。
看看人家祖大寿,皇帝招进京,理都不理,跑半路上被袁崇焕的书信招回来。
袁崇焕先斩后奏,毛文龙被杀。
就法理而言,死的不冤。
就明末的那个破世道而言,毛文龙死的真心冤。
他干的那点违法乱纪的事情,比起其他的军阀真是太不上台面了。
不就是做点违法的买卖么?不就是不愿意被指挥去跟“我大清”
玩命么?
高举正义大旗的袁崇焕,以非法的手段杀了毛文龙。
之所以说非法,是程序非法。
这是平台召对之后,袁崇焕再次犯了“欺君之嫌”
。
如今仅仅是这两次,袁崇焕还不会被杀,不过这家伙很快就做了第三次“欺君之嫌”
的事情。
最后做一句很主观的总结:毛文龙死的冤不冤不重要,重点是袁崇焕的掌控欲和毛文龙自身没有叛变这个念头。
如果非要有一个结论,那么我的回答是:特点历史条件下的冤案!
毛文龙被杀的三个月后,“我大清”
腚眼上长的痔疮不治而愈,十月二十七日,皇太极率部出喜峰口,二十八日,袁崇焕命山海关总兵赵率教增援遵化,锦州总兵祖大寿后继入关
十一月初四,赵率教战死于三屯营,袁崇焕率兵至山海关。
十一月初五,袁崇焕率军进入蓟镇。
十一月初六,袁崇焕到达永平,得报遵化已于十一月初三被攻陷,巡抚王元雅被杀。
袁崇焕在榛子镇接到崇祯圣旨,获得调度指挥各镇援兵之权。
十一月初九,袁崇焕到达顺天府蓟州。
十一月初十,袁崇焕进入蓟州,承诺“力为奋截,必不令越蓟西一步”
,当时孙承宗指出应该守蓟州三河一线,以关宁兵布防蓟州西部各地,袁崇焕却将勤王各军布置到了其他地区,以至于十一月十三日,后金大队轻松通过石门。
十一月十四,袁崇焕获报,后金军已经蓟州穿越而过,袁崇焕在后追赶,却未打一仗。
十一月十六日,袁崇焕先皇太极一步到达北京,要求让部队进城休整。
呵呵,呵呵,作死第三步。
“我大清”
就要杀上门了,你不去退敌,却要先带兵进城,你想干啥?
十一月十八日,清军抵达北京,北京戒严,中央政府急调各路人马勤王。
经济的发展向来离不开外资企业的注入。引进外资投入,发展卡姆纳斯的经济成为了威尔斯家族的首要方针。在罗斯特城你可以看到一辈子都看不到的景象。这里有贩卖机械黑科技的绿皮地精。嚷嚷着要算命的狗头人祭祀。开着佣兵公司的野蛮牛头人。甚至远离世俗的美丽精灵都在罗斯特城开了一家美容店,王室成员总是不远千里过来贴一张专用面膜。如果你在城内看见远方的恶龙不要惊慌。因为伯爵大人雷哲说过它们只是一群过来典当珠宝的朋友!...
毒医傻妃的简介丫的,她怎么这么倒霉呀!!!人家穿越都是王妃皇后,小姐公主什么的!!最次也会是个庶女,哪怕是个乞丐也行呀!!可为毛她穿越的不是一只狐狸,就是一个傻子,这还不算是最惨,最惨的是,她为毛还要每天每晚上忍受冷漠王爷的蹂躏,不但亲自给她洗澡,还硬要抱着她一起睡觉,甚至,拉屎拉尿还要他亲自帮她擦屁屁,洗澡时,他竟然靠,劈死我吧!!!该死的,!这死男人,你是在摸哪里呀?姑娘们,喜欢的话,不要忘了收藏哦,烟烟祝你们十一快乐,谢谢支持!!!马上阅读ampampgtampampgt...
臣服在主神的威严之下,禁锢于超频的世界之中。凡主神目视尚可行动者,皆杀!德玛西亚雄鹰剑盾之旗高高飘扬!诺克萨斯刑柱断头台上血迹斑斑!厮杀在嚎叫沼泽的黑暗中,挺...
穿越者高渐飞,灵台被挖,却意外觉醒封神系统。从此以后,踏上了横扫八荒,并吞五界的强者之路。灵丹妙药?太上老君亲手炼制的九转金丹够不够?神兵利器?盘古斧诛仙剑太极图行不行?功法武技?太上忘情经原始玉虚功通天剑经怎么样?拳打灵圣,脚踢宗门,唯我封神,异界独尊!...
21世纪生物工程学博士,一朝穿越,成了丞相府不受宠爱的废材三小姐。妹妹喜欢我的男人?好呀!送你们上床,再给你们来点合欢散,顺便帮你们喊人来围观。姐姐骂我废材?让我出丑?来呀!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逆天重来!记住!本小姐不死,你永远只能匍匐在我脚下!她混的风生水起,逍遥自在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招惹了这最强大的三皇子,对她死缠烂打,上下其手。惹不起,我躲还不行吗?这二门口都未踏出,便听见身后传来那邪魅的嗓音。三小姐,本王都被你吃干抹尽了,你这是要开溜吗?...
什么?你是风系武者,速度快逾闪电?看哥的迟缓大法!你可以去跟蜗牛赛跑了!什么?你是火系武者,攻击力爆表,无人能挡?看哥的虚弱无力!兄弟,筷子掉了,尚能饭否!什么?你是一国元帅,手下有千军万马?看哥的末日审判!哎呀!我的妈呀,哥忘了末日审判是全屏无差别攻击,我命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