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炖鸟的头号功臣林大嫂揭开锅盖,一股肉香顿时散逸出来,勾得吃了半年素的几个人齐齐咽下一口口水。
林妈拿出一个搪瓷大碗,把锅里的汤汤水水全都盛了出来,又另取只小碗装了半碗汤半只鸟放在一边,这才对众人说道:“快来尝尝,这是爱华捉来的鸟。”
我的猫捉的鸟当然就是我的,林爱华觉得这话一点毛病没有,林大嫂却不服气了。
烧水的是她,拔毛的是她,烧火炖鸟的也是她,怎么婆婆只提小姑子?
“对,快尝尝我炖得怎么样。
咦,那只肥猫呢?怎么一会儿功夫就不见了?这几只鸟都是它捉来的,你们是没看见呀,好家伙!”
林大嫂一边绘声绘色地描述追云捉鸟的情景,一边麻利地撕下一只鸟腿塞进林大哥嘴里,自己也捞了另一条腿去一边啃了。
其他人也不跟谁客气,各自夹起一条腿吃了,又慢慢地分食碗里的肉汤。
林爱华原本不想再吃的,可看他们吃得那么香,自己嘴里竟流出了口水!
她似缓实疾地一伸筷子,夹住碗里最后一条鸟腿,就退到一边慢悠悠品尝滋味去了。
不错,不错,味道好极了。
虽然不如玉米粥香滑爽口,也不似煎鸡蛋焦香浓郁,却有着另一种奇异的口感。
听他们的意思,这就叫作肉香?看来肉也是个好东西,得叫追云每天都去捉几只来。
追云在外面捉只麻雀生吃了,感觉味道实在是不能跟上界美食相比,不太高兴地耷拉着耳朵跑进厨房,在林爱华的腿上蹭了蹭。
它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主子安排下了艰巨任务,只想赶紧回青冥境里去调理调理。
看见追云,林大嫂顿时眼睛一亮,两口喝下勺子里的肉汤,夹起一块带肉的鸟架送到它面前,喜笑颜开地叫道:“就是这只猫,动作可快了,一爪子就是一只鸟。”
林家人口多,一只鸟腿还不够塞牙缝的呢。
不过,有了猫,还愁没有鸟吗?
那几个大男人顿时来了兴趣。
林爸年纪最大,动作也最快,趁着追云没有防备,一把将它提起来,点头赞道:“嗯,是只好猫!”
林三哥在一边想接过去看看,林爸却不肯松手,一个劲儿地撸来撸去。
眼见追云的情绪有些暴躁,林爱华连忙把它解救下来,趁势说道:“让它留在咱家吧,还能帮着捉老鼠。”
吃人的嘴软,林家几人都点头同意,接着又七嘴八舌的争执一番,给猫起了个名字,叫作“肥仔”
,气得追云差点没离家出走。
愚蠢的人类,都说了本大爷那是虚胖,肥你个嘚嘚儿!
可惜,这里是人类的主场,再大牌的猫也只有臣服。
追云大爷不但不能挠这一家子一个满脸桃花开,还得屈辱地听到一声肥仔就喵呜一声回应。
别指望老祖为它做主,她不落井下石就算是天良未泯了。
那几人闲聊了一会儿就扛起扁担箩筐继续下地收玉米,林妈要留在家里照看孙子料理家务,林爱华小手一背,转身就进了自己屋里,顺手关上房门。
她受门派供养多年,能出来亲自吃个饭都算难得的了,还想她做什么?
她当前的第一要务是恢复实力,其他的以后再说。
林爱华走得理所当然,专心喂孙子早饭的林妈也视若无睹,背起箩筐准备上工的林大嫂却又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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