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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由得抚了抚肚子,很是满足,之后就不断催促吃饭慢条斯理的阿邦快点,不然赶不上看花木兰从军记了。
正说笑,就听到店门呼啦一声打开,有一行人走了进来。
为首的,穿着黑色皮裘,身材高大,长发半散着,只在脑后松松一系。
脸侧,几缕飘散的黑发和领口边的毛毛被开关门时微风吹拂,衬得他面如冠玉。
这种极为华贵的装扮和路边小店并不相配,可唯独他有这个本事,总能让自身与环境和谐无比。
他似乎是一束光,令人眼前瞬间一亮。
对于这个平凡而破旧的地方而言,真应了四个字:蓬荜生辉。
那种贵气是浸染在骨子里的,装不出来。
当然,也需要有他那样的身材和相貌才能撑得起。
这令我想起现代时的一个犀利问题。
问:怎么样穿大衣才好看?
答:三个条件 。
一,长相好。
二,身材好。
三,气质好。
公羊潇洒,你阴魂不散啊,怎么到哪儿都看到你啊。
是缘分吗?明明是孽缘好吧?
我心里想着,却没开口说话,也没有动。
这是国子监学子们之间,不成文的规定。
违规夜游互相看到,要完全装作不认识。
先生或者学监问起来,也绝对绝对没有见过彼此。
公羊潇洒也谨守着此项条约,不像平时那样,笑眯眯的气我。
好巧不巧的,小店内的座位只剩下一桌,正在我们对面。
小武看看我,嘴唇紧紧抿着,如刀的浓眉却对我挑了挑。
那意思是:冤家路窄啊纷纷,你要再修炼下人品值才行呢。
阿邦倒好,继续吃他的,真正做到把对方视做空气。
“这位兄台,我们那边人多,可否把不用的椅子拿过去几把?”
笑容满面的少年问。
赵关!
又在扮猪吃老虎啊。
这里是羊肉店,小心让老板挂羊头,卖虎肉。
“请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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