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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是在浔阳城内随便找的,浔阳城在这蛮夷偏僻的北海以北,虽说气候还算勉强,可是毕竟没有什么可以作为骄傲的特产,可以说是毫无特点的小城,外来的商旅自然是少之又少,故而城内的客栈其实并不多,多半在闹市街头左拐右折才能遇见一家,而且还是比较清冷的那种。
夜明十分,外边的街巷很热闹,李默兰向着刚刚被自己寻到的客栈走去,左右的街道两侧本来应该有很多摆摊小贩,然而因为白天的雨水打湿了地面,导致青石板路上依然未干,于是便看似不情不愿的在家歇息,并没有出来奔波挣钱,路上就比白天看着要赶紧宽敞了些,只有一些才子佳人和寻常路人。
酒楼里的醉鬼,茶坊里谈笑风生的茶客,青楼里的莺莺燕燕,还有那些为了生计奔波的小老百姓,这就是浔阳城内的情景,不同于那些锦衣玉食,高高在上的修道之人,这才是最为真实也是李默兰看了整整三年半的凡尘景色。
进了客栈,里头没什么人,只有一个看似憨厚中年大叔似得老板独自一人在柜台对着外头呆,连小二似乎都已经睡觉歇息去了。
李默兰独自一人走入了客栈中,将那神游天外的客栈老板给蓦然惊醒,老板看着这个因为白天的雨水而导致身上湿透并且尚未完全干燥的少年,有些疑惑。
按理来说这样的孩子总不至于一个人来客栈住下,总该有父母陪同,然而老板左看右看瞧了半天,也没看到什么人跟着一道进来,才不确定的问道:“孩子……住店?”
“一间房。”
李默兰平静道。
枯酒诗那老头儿去哪儿混一晚上不再少年的考虑之内,反正这老头儿怎么着也用不到他担心,就像老剑仙对于自己的这个徒儿也放心的很一样,一点都不觉的放任一个十岁不到的孩子在浔阳城里到处走有什么不对的,虽然一般穷苦人家的孩子大多早熟,小小年纪就可以做很多事情了,但是十岁不到的孩子也从来没有人可以像李默兰这样成熟冷静的,不是人人都生而知之。
住一晚上价格是一两银子,李默兰身上的钱财还有不少,只是他晚饭还没有吃,便在一楼的几张桌椅旁边很随意的坐下,又很随意的点了一些酒肉,酒依然要的黄酒,肉则是熟牛肉,比较常见的搭配组合,一般是那些行走江湖的侠义人士最是喜欢,很少有这种年纪不大的孩子会这般点。
或着说,很少有这种十岁不到的孩子会独自一人来住客栈,独自一人在空荡的厅堂内独饮独酌。
客栈老板好奇的打量了一下这个浑身上下弥漫着岁月沧桑气息的少年,看着少年身上脏兮兮显然是被泥泞妆点过的布衣,也没有多问,前往厨房开始准备酒食。
李默兰独自一人看着客栈外的人间烟火景色,像一个百岁老人一样满心感慨又沉默不语。
过了一会儿,酒已经呈上来了,毕竟酒是现成的,熟牛肉还要再烫。
李默兰没有准备如同白天那样酩酊大醉大口喝酒,而是把黄酒从坛中倒入了碗中,然后小口小口的抿着,品味着这被老头儿李不争誉为天底下仅次于槐花酒的好酒的味道,那自然和白天在城北小酒肆中喝到的味道没什么大的区别,只是动作不再那作死般豪迈罢了。
白天的那场春雨里,借酒浇愁愁更愁的少年真正意义上做到了酩酊大醉,别看他神情平静,那时候他的心里早已经翻江倒海,跌跌撞撞的在浔阳城的街巷里面奔来跑去,说是要去取书,却又不知道那家书铺的方位,故而跑错了许多的地方,醉人醉语,也酿出了不少笑话,等到少年一跤跌在了水坑里,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那种尴尬和窘迫真是难以言喻。
所以,酒量不行,就还是小口小口喝,把握有度的好啊。
晚风从客栈外吹来,还带着潮气,格外清爽,只是李默兰身上湿答答在自然舒服不到哪儿去,不多时,客栈又有一客登门而入。
来着是一个穿着白色道袍的青年人,面容也算俊朗,挂着淡淡的笑意,最重要的是给人一种和蔼可亲的感觉。
李默兰正非常滑稽的把头伸到小碗的边上,一点一点的用舌头舔着碗边上的酒液,突然感觉到有人进来,顿时闪电般的把脑袋缩了回去,然后非常平静的抬起头,仿佛刚刚什么都没做一样。
白色道袍的青年人也仿佛毫无察觉一般,惊讶的看了一眼无人的柜台,然后又扭头看向了正在独自品酒的少年,装作很惊讶的样子。
李默兰的注意一下子就被这个白色道袍的青年给吸引了,倒不是因为他长的多么帅气亦或者说这人多么眼熟自己曾经见过之类的,而是因为这个白袍青年的身后背负着一把铁刀。
很少有穿着道袍的道士会带着武器出行,当然那些修道者是除外的。
李默兰眯起了眼睛,仔细的看着那柄露出了刀柄的铁刀,然而和那些铁匠铺里出售的寻常铁刀好像没有什么区别,大概是因为少年还比较孤陋寡闻的关系,所以看不出什么门道,毕竟当初第一次见到龙象剑的时候也只是以为是把普通的破剑,谁知道是大名鼎鼎的北海龙象?
“小兄弟。”
白袍负刀的青年走上前来,非常礼貌的问道:“我想要住客栈,可是掌柜……去哪儿了?”
“正在厨房里忙活。”
李默兰惊讶于此人对自己的称呼,三年半的行走红尘自然遇到了不少人,但是基本上见面喊的不是“小孩”
“孩子”
“小娃娃”
之类的称呼,就是“小崽子”
“小王八羔子”
“小鬼”
这样带着恶意的称呼,从没有人会以“小兄弟”
相称,如此有礼的人的确是不多见的,李默兰寻思一下,大概眼前这人算一个,一年前那个带着侍女名叫公羊御柳的白衣公子算一个。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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