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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库斯用手比划着,“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看上这种渣男……”
苏珊打断了马库斯的话,“我再说一遍,也是最后一遍,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任何人不得接受新闻采访,我不希望再有类似的模仿案件发生,明白吗?”
“yes,Madame.”
苏珊继续说道,“虽然案件没有直接关联,但嫌犯都是使用的泰瑟枪作案。
雷蒙探长,介绍一下嫌犯使用的枪支。”
雷蒙.博卡是墨西哥裔,精通各种枪械。
与卢克、大卫、马库斯三人不同,他为人冷静、不苟言笑,很符合洛杉矶民众心目中靠谱警官形象。
雷蒙放下手中的卷饼,用纸巾擦擦嘴,“嫌犯使用的是泰瑟公司生产的X26-C型的泰瑟枪。
X26-C型可发射两支导线,爆发力极强。
据生产商称,这种型号的泰瑟枪能将15米之外有不良企图的人击倒。
目标被击中后,在10秒到30秒内会浑身无力。”
卢克回忆了片刻,“但据我观察,嫌犯用的泰瑟枪威力不止于此,受害人被击倒后至少昏迷了几分钟,之后意识也不太清楚。”
“没错,这就是问题所在,嫌犯使用的泰瑟枪是经过改装的,原装X26-C型会发射出5万伏冲击电压,而嫌犯用的枪高达十万伏。
改装后的泰瑟枪更加危险,昏迷时间更长,致死率也更高。”
雷蒙顿了顿,从桌子上拿起一张照片,
“被改装的还有弹匣,泰瑟公司生产的标准弹匣使用后会弹出四十多个五彩小碎纸片,上面印有本枪的序列号,嫌犯使用的弹匣是没有的。”
“缤购,我要说的也是这一点。”
文森副队打了个响指,接着说,
“之前两起‘泰瑟枪抢劫案’现场同样没有发现纸屑;受害人昏迷时间长达几分钟,明显比普通的泰瑟枪威力更大。
这说明嫌犯使用的可能也是改装泰瑟枪。
两名嫌犯即便没有直接关系,使用的改装泰瑟枪也可能是在同一个地方购买的。
据昨晚的嫌犯交代,他的枪是在乔威枪支商店买的。”
苏珊吩咐,“雷蒙、马库斯,你们两个去查查那家枪支商店。”
文森副队走过去,小声建议,“我建议让大卫和卢克去调查,他们是效率最高的。”
“我知道,但他们也是最容易惹麻烦的,能保证他们不出问题?”
文森副队撇撇嘴,“管不了那么多了。
今天是周五,嫌犯可能会再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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