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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男女有别,我自幼熟读圣贤书,谨遵礼仪,循规蹈矩,万万不能在此时此刻乱了礼法。”
语毕,宁采臣刚弯下两寸的腰身顿时挺直得像一棵“宁死不屈”
的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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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无语,气得七窍生烟,三尸暴跳,恨不得即刻跳起来掐断宁采臣的脖子,生饮其血。
但她不敢,撇开那个站在宁采臣后面,既像仆人,又像保镖的秃头大汉,光宁采臣她也未必打得过。
——其虽然是鬼魂,但经过特殊法门塑造了人身,这才得以在人间出现,勾引男人,吸取阳气。
但她本身没有掌握到什么有威力的法术;即使掌握,在现在的人身状态下也使用不出来。
阴司人间,自有法则律条,不得胡来。
黔驴技穷,美女没法子了,恨声道:“既然公子如此心狠,奴家自求他人去。”
挣扎起来。
哐啷一响,她站起身子的时候,怀里竟然掉下一大锭金元宝来,足足有巴掌般大,厚厚实实,金光闪闪,诱人之极。
美女好像没有听到元宝掉落的声音,一瘸一瘸地走开,后面宁采臣大喊:“小姐,你掉金了!”
可她走得更快了,很快就消失在黑暗里。
“啧啧,美色不成;又来金诱,这手段足可以到现代世界当大忽悠了!”
宁采臣望着地上的金元宝,嘿嘿怪笑。
——对于一个正常的男人来说,还有什么比美色金钱更具有诱惑力的呢?色字头上一把刀,金字头上则是人格分裂症。
就说眼前这块金元宝,其实是一根罗刹鬼骨,只要你一拣,就中招了。
这美女假装遗金的手段,简直就是现代掉钱包落圈套的始作俑者。
“夜叉,把这锭金子拿去丢了。
我身为读书人,刚直端正,岂能拾取贪图别人的失物?万不可让这非义之物,污吾囊袋。”
宁采臣说得很大声,义正词严,似乎故意要让人听到。
夜叉得令,上来拾起金元宝。
嗤!
一声轻响,金元宝顿时化为一块乌黑的骨头,巴掌大小,形状古怪;骨上忽地探出一张光溜溜的凶恶脸首,血盆大嘴,利齿森然,直咬夜叉手腕。
砰!
这一咬,那大口如同咬到了石头,数支利齿被震开,差点断掉。
轰!
夜叉不由分说,铁拳击出,把黑骨砸得粉碎。
见状,宁采臣立刻大惊小怪地大声道:“不义之物,果然不可拾取,如果刚才我贪心,就要被害了。”
黑暗之中,几个美女聚在一块,正妙目灼灼,注视着这边的情况;出面诱惑宁采臣的那个眼睛尤其睁得大。
见到罗刹鬼骨被毁,哪里还想不明白宁采臣一直都在装疯卖傻,戏弄于她,她咬牙切齿地道:“书生扮猪吃老虎,却来欺我,委实可恨!”
其他几个美女都是一脸恨色,一个道:“天色不早,那大胡子很快就会回来。
我们先离开吧。
这书生,回去汇报给嬷嬷,让她想办法对付。”
众女鬼对燕赤霞可谓畏之如虎,闻言立刻四散离去,消失于天地间。
宁采臣拍手哈哈大笑,活脱一个恶作剧成功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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