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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周家少爷
唐傲随着曹子渊刚来到楼下,一辆黑色的加长距版宾利雅致728轿车悄无声息的驶了过来。
有一部车曾经被这样形容:“这辈子你都别想拥有它,能看见它就是一件幸事。”
它就是宾利,这辆车典雅,高雅,气派,奢华,完美,即使全世界所有美好的词汇放在它身上也不过分。
一直以来,宾利在汽车制造业中代表着千锤百炼的工艺与优越显赫的地位,为车中翘楚。
一向为皇室贵胄不二之选。
由于每辆现车均以手工制作,装嵌而成,因此享有着崇高的地位。
穿戴整齐的司机跑下车,恭敬的开了门:“曹先生请上车。”
曹子渊却对唐傲笑道:“唐公子请!”
唐傲淡淡点头,也不客气,直接钻进了车里。
车内宽敞堪比客厅,手工打制的胡桃木仪表盘及车厢木饰,无论颜色及纹路完全一致,拼缝接口处几乎看不出接缝的痕迹,表面光滑如镜,地毯选用威尔顿纯羊毛地毯制成,柔软舒适。
座椅和内饰的皮革备有十九种不同颜色以供搭配,光滑柔软且防水耐磨。
里面还有一个小冰柜和小酒柜,传真机和打印机,电脑,好像超豪华的移动办公室。
看到这一切,唐傲不禁暗叹:有钱人的生活实在是太奢侈了。
曹子渊跟在唐傲的后面钻了进来,那两个大汉则推着轮椅上了后面的一辆车。
曹子渊对司机道:“回庄园!”
司机立即发动车子,汽车悄无声息的移动起来,很快就驶出了学校,而孔校长却依然站在楼下,对他们招着手,虽然根本没有人理会他,但是他却丝毫都不在意。
曹子渊打开冰箱,对唐傲道:“喝点什么?”
唐傲笑道:“是酒就行!”
曹子渊取出一瓶人头马,给唐傲和自己分别倒了一杯。
唐傲端起来喝了一口,又轻轻放了下来。
这洋酒虽然高档,但是口感却实在不怎么样,远没有自己那个时代的女儿红好喝。
唐傲靠在沙发上,淡淡道:“先和我说说你们家少爷的病情吧!”
曹子渊点点头,介绍道:“天翔少爷得的是淋巴细胞型白血病,是一年前查出来的,周先生请了很多名医来,却都没有什么好办法。
最近少爷正在喝中药调理,准备去做骨髓移植……”
“骨髓移植?”
唐傲不由一愣,想不到西医还有这种手术,竟然连骨髓都能换掉,果然够神奇,至少中医就做不到。
由此看来,西医也并非自己想象的那么差,和中医比起来,也是各有千秋了。
曹子渊点头道:“对,是骨髓移植。
不过据说骨髓移植的成功率并不是很高,虽然外面报道是50%,但是医学界普遍认为是30%左右,而且病情反复的几率是很高的……因此,天翔少爷一直不愿意去做!”
唐傲点点头,曹子渊又问道:“唐公子有没有把握治好天翔少爷的病?”
唐傲摇头道:“暂时还不知道,再说吧!”
曹子渊的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他显然认为唐傲是因为完全没有把握才这么说的,看来自己这次是白跑一趟了,老板也难免要再次失望了。
然而他却忘记了中医之术的治疗是因人而异的,必须要看见病人才能做出诊断。
如今仅仅是听了一些他的介绍,唐傲又岂会随便做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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