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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路见(第1页)

做衣服当然需要布料,奉城最大的布料市场在南市,就是距离有点远,坐公交还要倒车。

反正季薇只是打算买点布料练手,于是决定就近去吾爱市场买。

春捂秋冻,尤其刚刚下过雨,天气还有些凉,季薇就穿了一件白色的休闲款中长风衣,脚蹬浅卡其色的鹿皮靴,脖子上围了一条和靴子同色的围巾。

季月看得眼冒绿光,非要季薇把这一身衣服都给她,季薇被她磨的没了脾气,无奈答应。

季月这才放了她出门。

昨天刚刚下过一场春雨,空气都变得清新起来,季薇近乎贪婪的呼吸着这没有PM2.5的美好空气。

这么好的天气,季薇果断决定步行到吾爱市场。

身为奉河区土著,不知道几条去吾爱市场的近道简直有失(和谐)身份。

季薇为了不失(和谐)身份,果断抄了小路。

可是走到一半她就后悔了。

此时的奉城城市建设比起十七年后简直一塌糊涂,老城区的主干道还能保证是平整的水泥马路,可二级以下的街道基本都保持着黄土高坡的原生态。

再加上昨天刚刚下了开春以后的第一场春雨,直接让没铺水泥的道路都变得泥泞不堪。

季薇在心中暗道,失策啊失策,从以前开始她就经常因为不看天气预报,在降温的时候穿一件美丽冻人的薄外套而感冒。

现在重生一世,这出门前从来不考虑天时地利的毛病依然没改过来。

[出门不看天气预报]她记得从这里再往前走,然后左拐就是个天主教堂,那里从很早以前就铺了青石路,应该会比较好走,打定了注意,季薇脚下的步伐也快了起来。

远远的已经能看到教堂的尖顶,季薇情不自禁加快脚步。

“乓!

咚!

……”

有低沉的闷响隐约传来,季薇起初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可越往前走,声音就越清晰,季薇看向不远处,几乎被垃圾堵住入口的胡同。

又走了两步,竟然有说话声响起:

“回去告诉你哥,让他小心着点,这一次只是给个教训,下一次我就不会这么手下留情了。”

“乓!”

季薇心中隐约有了猜测,左右瞄了瞄,在垃圾堆里瞄到了一个破损的晾衣架,拿起来抄在手上,很好,不是轻飘飘的铝合金,而是很有份量的纯生铁,长度也有一米二左右,不错。

有了趁手的武器,季薇本来就不小的胆子更是壮了几分,轻手轻脚的探头往里一看。

果然,和她猜测的一样,两个大男人正对着一个学生模样的男孩拳打脚踢,男孩很瘦弱,脸上也一片片的青肿,不过却很硬气,嘴唇咬的都见了红,愣是没吭一声。

不过他越是这样,就越是遭罪。

“呦!

还是条硬骨头,老子看你能抗到什么时候!”

说话的男人后颈处有一块青色的纹身,不过因为主体都看不见,所以季薇也看不出那是纹的什么,纹身男的声音正是刚刚季薇听到的。

这一片因为吾爱市场的关系,做生意的人很多,而生意人普遍又都很有钱,而有钱人聚集的地方是最容易生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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