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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这样的姿势,顾筝终究是没说什么。
“我出来没带钱……等回去了便还你。”
顾筝有些尴尬。
高義斜睨了她一眼,懒懒的“唔”
了一声:“那回头你记得提醒我,省得我忘了……”
顾筝一愣——这话怎么听着怪怪的!
?合着到了他这里,债主不急欠债的急!
?说的像是借钱的那个是他似的!
顾筝猜的没错,这一次高義真的是为了给山上新劈出来的书房添置东西,这也是高義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认真的对待自己的书房。
发现顾筝看着自己,高義举着伞笑道:“我从前也就认个字,诗书礼仪什么的从没读过,现在想长长见识,喝点墨水,夫人有意见?”
顾筝没意见,真没意见。
可是等到两人走到县城里最有名的文斋阁的时候,顾筝就不淡定了。
这县城的老板都跟成了精似的,两人分明没有什么精贵的打扮,可是那一个个就是看透了高義人傻钱多,一个劲儿的推荐那些昂贵的文房四宝。
原本想着高義怎么说也是个寨主,往后要和吴军交涉,面子上总要撑一撑,穿几件好衣裳,说几句体面话无可厚非,然而当他眼睛都不眨的买了一堆上等的纸笔,又信了那店家的鬼话,要领着顾筝去看女儿家专用的款式的时候,顾筝一把拉住他。
“不是给你买么!
你……你自己那些用几年都未必用得完,这些女儿款你又要做什么?传家宝似的传给你的女儿?”
高義目光一亮,竟然满意道:“原先我还没想到,果然还是夫人比较有远见!
好,买了,传给女儿!”
顾筝好气又好笑,奈何变身暴发户的高義是没有理性的!
光是女儿家写那些簪花小楷的笔就买了十支,不同木料,不同毛料,甚至是觉得哪只笔上面雕刻的花样好看就买哪支。
眼看着店家笑得嘴巴都要歪了,顾筝在高義居家理财的能力上,画了一把大叉叉!
末了,高義在顾筝并不好看的脸色下随手捻起一支笔,潇洒玩转,低声笑道:“忽然想起你之前跟我说的话了。”
顾筝自问自己没有一句话是为了促成他这样可怕的购买欲的!
但是还是没好气的问了一句:“什么话?”
那支笔在高義的手中被轻巧玩转,他的语气带着笑,也带着温柔。
“那一次你跟我说,世俗中的礼仪实则禁锢人心,就连一双吃饭的筷子,也会因为质地将人分为三六九等,将人衬出光彩,可如今我却觉得,凡事有例外。
换做别人,拿笔就是写字,可是一定有那么一个人,恣意挥毫的时候,手中的笔就显得张狂霸道,工整手书的时候,手中的笔便显得精致别样,写簪花小楷的时候,也随之带上几分娟秀。
只有落在那个人的手里时,它们才有自己的价值,只是这样躺在这里,纵然店家吹的天花乱坠,在我看来,也毫无价值……”
、
这番话说到头,刚巧店家将那女子款式的笔包裹好了,笑嘻嘻的递给高義。
高義接过,转手就递到了顾筝的面前:“不知道那个人,赏不赏脸找个机会写给我看?”
顾筝倏地抬起头望向高義,也直直的对上他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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