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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锋降临书剑与飞狐位面,却不知剧情从何处发展,兼之他又新得华山混元功。
是以,他没有刻意寻找剧情的切入点,反而专心修炼起混元功来。
匆匆又是一个多月,叶锋本身领悟力超然,又自带主角光环,这混元功修炼起来,何止事半功倍,简直是火箭般蹿升。
短短时日,他内功已然小成,真气充沛,脸色莹润,但有人见到,都要赞一声“好一个浊世翩公子”
。
金大师十四部武侠长中篇,武术到了明末,已经式微,再到书剑与飞狐,更是式微的没边。
武人争斗,凭仗的不是利器,就是招式。
名气大些的内功秘籍,是一部也没有。
混元功放在明末已是最顶尖的内功秘籍,当下更是不必说。
叶锋混元功已成七分,就算再跟夏雪宜对位,不出百招,也能胜出。
放在这个时代,堪做他百招之敌的,怕也不出三人。
武功更上一层楼,叶锋也不再强求。
勤奋虽好,但也不要不懂得享受啊,话说,来到古代,咱还没好好腐败一把呢。
不行,不能再推卸责任,今日必须拯救那些陷入红尘女孩的灵魂……就从照顾她们生意开始!
打定主意,叶锋打马西行,不一日,便到了佛山镇。
这佛山镇,自古以来就与朱仙、景德、汉口并称天下四大镇,端的是民丰物阜,市廛繁华。
腹中饥饿,叶锋在一座三开间门面的精致酒楼前停下,门匾上“英雄楼”
三个大字,金光闪闪。
叶锋眉角一动,回忆起飞狐外传的剧情,嗯,是了,小胡斐长大,露面便是这佛山英雄楼,他跟袁紫衣的冤孽,也打此处开始。
嘿……既如此,那咱就来一出棒打鸳鸯,把这孽缘扼杀在摇篮之中!
念及此处,叶锋轻笑一声,挺身走进了英雄楼。
练就混元功,叶锋气质为之一变,整个人看上去朝气异常。
此刻,他一身衣物俱是上等苏州缎子,戴着帝王绿翡翠戒指,手拿一把鎏金折扇,尊贵气息,甚是逼人。
钱从何处来?
来到武侠位面,叶锋自然不会亏待自己。
贪官污吏、恶霸强绅,自己武艺高强,兼之又喜劫富济贫,这钱还不是唾手可得?当然,劫富是真的,济贫也是真的,不过是济他叶锋自己的贫罢了。
进了英雄楼,立刻有一个店小二屁颠屁颠过来招呼:“客官您好,客官您里边请!”
叶锋淡淡嗯了一声,随着店小二上了二楼雅间。
店小二脸上都快笑出一朵花儿了,一边引着叶锋上楼,一边热情介绍本店的招牌菜,顺带着还将本地最娱乐的几个地儿,一股脑儿跟叶锋说了。
果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呐,叶锋感叹。
刚上二楼,叶锋往窗户边瞧了一眼,只见那张酒桌上坐了三人,中间一人衣衫破旧,相貌粗犷,旁边两人,一胖一瘦,服饰却不一般,非富即贵。
胡斐!
叶锋嘴角露出一抹会心的微笑。
前边引路的店小二见叶锋忽然顿住,笑道:“客官请往厢房走,这里太闹,配不上大爷您的身份!”
嘿,这话咱爱听,做有钱人的感觉就是爽啊。
叶锋随手扔给店小二一个五两重的大元宝,道:“瞧你小子够机灵,赏你的,里边就不去了,碰到几个熟人,我去那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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