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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八章 一种乐趣(第1页)

黑虎和精灵藏身于树丛后,高明程也驻足不前,野猪机警,跑的又快,发起怒来,还会横冲直撞,会给人带来不小的麻烦,因此狩猎野猪,最好不要靠的太近,以偷袭为佳。

在后世时,住在山脚下的人们,经常会选择最简单的方式狩猎,那就是冬天时,在山脚下选一块合适的地方,布置一片电网,等晚上野猪下山觅食,就会撞到电网上,从而被电到。

高明程没有电网,也不需要电网,他手中的标枪,就已经足够他进行狩猎活动了。

被打磨过的枪头在阳光下泛着亮白的光芒,当标枪被大力投掷而出时,破空声骤然响起,而响起的那一刻,枪头已经精准的刺中一头野猪的头颅了。

大脑遭受了致命伤,受伤的野猪自然轰然倒地。

周围还在低头觅食的野猪们,纷纷吓了一跳,瞬间惊慌而逃,眨眼间,就已经隐入山林中了。

两狗立即从藏身的林间蹿出,朝倒地的野猪跑去,犬吠响起,仿佛在昭告山中的野兽,这是它们的猎物。

高明程拔出标枪,开始给野猪放血,想要野猪味道好,及时放血和开膛破肚是关键!

“明程。

你又猎到野猪了,真厉害!”

陈多福由衷的夸赞着。

山中的药材是年份越高越好,但山中的猎物,却不是年龄越大越好,谁都知道,羊羔猪仔肉,才是最贵最好的。

当然了,许多美这会儿不在家,可能已经过去那边帮忙煮饭了。

看到小旭旭拿着蚂蚱玩的样子,童年的回忆瞬间浮现在脑海中,高明程笑了笑,原来孩子已经到了会玩虫子的时候了。

一通忙活下来,时间也不早了。

脚程快,下山就快,高明程一路快速下山,到家时,也才十二点不到,以许多玉的煮饭习惯,这个点肯定还没饭吃。

蚂蚱、蝈蝈、天牛、七星瓢虫等,都是村里孩子们常玩的虫子,高明程小时候就经常玩,等大点了,他还抓过蛇玩,他记得有一次他还用一条蛇把许多美吓哭过,后来许多美有阵子都不肯理他,还是他掏到鸟蛋后,拿着鸟蛋去赔礼道歉,这才求得原谅。

“多福,我在山里弄到野猪的事,你们不要说出去。”

高明程叮嘱了句。

两狗的状态好,高明程自然也不会拖后腿,即使一边扛着野猪,一边提着标枪和内脏,高明程的步伐依旧矫健,在陡峭的山中走的稳稳地。

对于眼里有活的人来说,那是看到活了,干就是了!

放好血后,高明程轻松的扛起野猪,循着潺潺流水声,来到一处水源处。

受地势和天气影响,牛尾岭山中蓄水丰富,但地表水却不多,即使看到了,也大多是小溪流,只有数量有限的一些池塘。

清洗干净后,用之前带来的塑料袋装着,这样就不会污染野猪的腹腔了。

高明程也朝野猪走去,低头打量着自己的猎物,这是一头母猪,个头不大,也就百十斤,是高明程最喜欢的重量。

陈多福点点头,不管为什么,他听就完事了!

他回去时,看到陈多福已经在屋檐下帮忙剥皮了。

下半年降水减少,山中的地表水也浅了不少,这条小溪中的水,看着就不深,蜿蜒流向山下。

“行,现在就做!”

许多美做事麻利,立即动手处理起来。

阳光尽情的倾洒在宽敞的院子里,地面温度极高。

高明程没敢把野猪放在这里,他快步走上台阶,先把野猪放在阴凉的屋檐下,然后才动手在靠近前腿的位置,割下一块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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