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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青瓷不是愚笨的人,自然听得懂这句话里的意味。
她垂下眼睛,睫毛微微颤抖,烟雾弥散开来,遮住了她的表情。
余笙夺过唐青瓷指尖的烟,烟尾处留着淡淡的口红印,余笙侧过身子,面对着唐青瓷,将那抹红色挑在指尖,他道:“那天在游乐场,有句话我没有说完—我的心不是小区,是城堡,住着我的小公主,公主的名字叫唐青瓷。
公主,我感受到你在恐惧,告诉我,你在害怕什么?”
唐青瓷第一次不敢看一个人的眼睛,她皱了皱眉,终于露出一点脆弱的样子,低声道:“你是不是要出国了,留学?”
俏俏之前提起过,别看余笙一副痞子相,其实计划明确,他从不混日子,想要什么,想做什么,早就想得清清楚楚。
雅思和gre都已经考过,分数接近满点,大四时gpa毫无悬念地达到了40,出国深造只是时间的问题。
是鹰,就该飞在高远的地方。
余笙没说话,相当于默认了。
唐青瓷身体里的血液急速冷下去,看着两个人的影子,自虐一般又问了一句:“去哪儿?美国?”
“英国,”
余笙抿了抿嘴唇,报出一个学校的名字,声音很轻,却没有任何犹豫,“只是去留学,读博士,我一定会回来的,不会留在外面,我保证。”
“挺好的,你就该去更好的地方,”
唐青瓷无意识地接了一句,语毕,突然意识到什么,猛地抬头,声音不由得拔高两度,“你说你要去哪儿?”
余笙有些错愕,像是被吓着,重复了一遍:“英国。”
—青青,你想不想,我是说可不可以考虑一下,到英国读书,和妈妈一起生活,给妈妈一个补偿你的机会。
—我要留学了,去英国。
真是巧啊,巧得都忍不住相信世界上真有缘分这东西了。
唐青瓷转头看向余笙,那一瞬间,她想了很多,太多的东西融在眼神里,让那记目光变得格外深远。
余笙终于将那根烟捏碎,连同火星一并掐在掌心里,只余一点红色留在指尖。
他转过身,背靠着墙壁,和唐青瓷看着同一个方向,轻声道:“我说喜欢你,是真的,我说我一定会回来,也是真的。
再见面的时候,唱首《红豆》给我听吧,我很想听到我的小公主对我说出‘天长地久’四个字,那该是怎样的场景啊。”
尾音里带着怅然的味道。
那份怅然让唐青瓷觉得心酸。
她第一次这样心疼一个人,也是第一次这样喜欢一个人。
喜欢满得快要溢出来,再也不能装作不在意了。
余笙,其实我也喜欢你,喜欢了很久。
只是我太害怕,怕所有爱情都会变成爸爸妈妈那样子,潦草收场,各自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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