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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1页)

姓颜色的大学生长得很漂亮,眉毛和头发都很黑,皮肤很白。

我和她亲近时总是要勃起,而且我也知道勃起了是要干什么;但我就是不肯干。

她怎么也想不到我为什么不肯——我是害怕暴露了自己是个湿被套。

弄完了湿呼呼的甚是麻烦。

假如她能想得到,就提早会安慰我说:这不要紧,反正大家都是湿被套,而且她不怕麻烦。

后来她和我说过这样的话,但是这也是很后来的事了。

当时我正忙着策划各种行动,晚上从地沟爬到校工厂里去,把各种工具偷回来,把我那座楼改造成个白蚁窝。

我有一个计划,想把我们楼地下再挖两层,地上再加一层,为此已经运来了两吨钢管,还有好多水泥和钢筋。

假如这个计划完成了,就可以在这里守到二十一世纪。

但是这个计划没完成。

我给x海鹰讲六七年的事,一讲到姓颜色的大学生就算告一段落。

从此她对别的事就不再关心,只问这一件事。

我自己以为我的主要问题是打了毡巴,而我打他的原因是我爱他。

但是这些话x海鹰连听都不要听。

她总和我说这一句话:交待你和“姓颜色”

的问题,别的事不要讲了!

2

我说过,小的时候我到处去捉蜻蜓准备放在我的电源上电死,那时候我手里提着一个铁窗纱的笼子,手指中间还夹着一根粘杆。

我可以悄悄走到一只停在枝头的蜻蜓背后,伸手去捏它的尾巴,也可以用杆头的胶去粘它的翅膀。

不管你怎样捕获它,总要在慢慢伸出手的同时,与它目光相接。

在一片金色的朦胧下,蜻蜓有成千上万只细碎的蓝眼睛,但是没有一只是管用的。

每次我逮住一只蜻蜓,都要带着一声叹息把它放在笼子里。

后来我的笼子里就有了好多红蜻蜓,蓝蜻蜓,还有一种古铜色的蜻蜓,我们叫它老仔。

它们鼓动着翅膀,在被电死之前,翻翻滚滚。

当然,我也可以不捉蜻蜓,让它们继续在天上飞。

但是这样一来,我就无事可干。

小时候我逮到一只蜻蜓之后,把它拿在手里,逼视它的眼睛。

这时候复眼表面的朦胧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里面每只眼睛都放到了拳头那么大。

在那一瞬间,蜻蜓也丧失了挣扎的勇气。

小时候我心地残忍,杀气极浓,这一点叫我终身难忘。

这件事说明,虽然我一生的主题是悲观绝望,但还有一种气质在主题之外。

这种气质在我挥拳痛殴毡巴时,在我参加战斗时,还有在我电死蜻蜓时才会发挥出来。

除了那台电死了无数蜻蜓的电源,我还造过一台百发百中的投石机。

后来我也想过,那些被我们从楼顶上打下去的人都怎样了,不过那都是好几年以后的事。

经过一番计算,得出一个触目惊心的结论:假如那些人没有死,起码也负了重伤。

因为投石机she出的石弹最起码也带有几千焦耳的能量,被这么多能量打中了胸口想要毫发无伤,不管穿什么盔甲都是不可能的事;更何况还要头朝下的从五层楼上摔下去。

虽然为了防着这种事,楼四周都张了绳网,但是头朝下摔到网上也有可能会扭断脖子。

把一切情况都算上,挨上一弹而丧命的概率最起码是百分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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