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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饭局上面露红光,喜气洋洋,沈非月问他在a市遇到了什么好事,能高兴成这样。
“曾清岚告诉我,‘宁瑞’能签我!”
郑肃云话音一顿,饭桌上瞬间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杜桑吃菜时咬着自己舌头了,吃痛地扯了一下嘴角,端茶将淡淡的血腥味咽了下去。
“什么意思啊?”
沈非月怔然地说。
“就是字面的意思啊,‘志奇’现在确实不如以前了,现在‘宁瑞’势头越来越强,资源越来越好,没准那天就一家独大了,早点跳槽,早点做准备嘛。”
郑肃云给杜桑递了一张纸。
“放心呀,等我到时候过去了,到时候肯定将桑桑接过来。”
郑肃云说着,从怀里抽出一杆细烟。
他最近压力很大,烟瘾也是越来越大了。
杜桑看了他一眼,实在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凭借他自己就能将她接进宁瑞。
年轻是自负的资本,或者他觉得自己已经拥有了其他的资本。
“你最近和曾清岚的关系确实很好啊。”
杜桑也不知道做什么反应,只得埋着头看着桌上珍馐。
刚才还觉得好吃的东西,此刻倒没什么味道了。
郑肃云摸着腕间的编织绳,柔声对杜桑道:“我知道桑桑你不喜欢她,我尽量不提她,但其实,接触下来后她人还不错,现在我们也算是……比较好的朋友了,以后我们如果都在宁瑞……”
沈非月直接将筷子丢了出去,与陶瓷碗相撞,噼里啪啦作响。
郑肃云吓了一跳,沈非月面无表情地站了起来,拉着杜桑的手腕:“吃什么啊吃,有什么好吃的,人家攀上高枝儿了,我们坐在这里沾光呢?”
“你什么意思啊?”
郑肃云不太高兴地拧起眉头,挽留着杜桑的另一只手,“说好听点我是和曾清岚交朋友,难听一点儿我只是在利用她的关系,我做错什么了?”
“是,你没错呢,你深谋远虑,你有勇有谋有颜有艺,所以你就和曾清岚去双宿双飞。”
好朋友?
放屁。
男女哪来的纯洁友情。
两人认识了才多久,人家为什么要用家里的关系来帮他?除了男女关系还能有其他什么理由?
沈非月忍住气,看着杜桑的头顶,她简直想不通,为什么她还能这么冷静温柔。
她拽着杜桑就想走,郑肃云也不甘示弱,紧紧地拉着杜桑的另一条手腕。
杜桑被拽疼了,面色越来越白,但她知道,脸色白不仅仅是因为疼。
她看着面前的男人,鬓角染上了成熟的色彩,指尖的烟火寥寥上升。
杜桑父母离婚得早,母亲很小在她记忆中模糊了,父亲因为在盛家工作,陪伴她的时间很短。
两人从小时候认识,小时候叫他云哥哥,被他带着一起玩,长大了知道羞耻和男女有别,改叫了名字。
后面见面的时间虽然越来越少,但杜桑一直觉得,两人之间有一根无形的线,总是无法斩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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