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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9,1999
今天凌晨,我把那个叫tony的小男孩埋在后院的葡萄藤底下了,那是后院的泥土里第四个住客,和他的前三位前辈相同,一只社会的蛀虫。
本来他还能有十几年肮脏糜烂的日子要过,我却早早帮他解脱了,谁叫他半夜不回家,蹲在我的门口抽大麻呢。
我讨厌那味儿,特别是当它出自一个满脸雀斑的高中生的口腔,这令我深深对美联邦的未来感到担忧。
不过在眼看着他咽气之后,我突然后悔了。
因为我发觉杀死他是一件利润与成本不成比例的事情,譬如我足足花了四个小时去清洗他的内脏,手都破皮了才把恶心的大麻味洗掉。
至于那两瓣肺……就和躯干一起埋了吧,我是绝对不会吃的。
咀嚼作为早餐的他的肝脏的时候,我开始反思自己这种行为的原因。
我记得小时候看过一段电视,可能是国家地理,我记不清了。
拍的是一只动物,忘了是什么了,可能是非洲狮或者金钱豹,瘦骨嶙峋,肚子都是瘪进去的,那个动物冲到羊羔群里,只是不停追逐,不停杀戮,然后趴在树荫下大快朵颐。
后来一直杀到黄昏的时候,它可能饱了,也可能累了,在夕阳下满足的往回走,肚子是饱胀的,很满足。
那个画面我到现在还记得。
我没必要去考虑我为什么这么做,我只要去做就好了。
这就是我的天性。
所以我不能理解素食主义者。
保护珍稀动物,那是因为稀奇,保护牲畜和家禽的动机是什么?人类以动物为食是对死亡的尊敬,至少愚蠢的动物还能有点用处。
如果连食物都不配做,我不知道这个物种还有什么理由存活在世界上……唔,这种话不能让我母亲知道,她一定会从俄亥俄飞过来用摩西五经塞爆我的脑袋,以此显示我们一家对上帝的虔诚。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杀人者和被杀者。
我是一只杀戮动物,尽管不是众所周知,但我亲爱的日记本,你是明白的。
可是光你明白还不够,因为你是死体,没有生命,你根本不理解杀戮两个字的含义。
不为人所理解往往使我痛苦难耐,而我似乎看到希望了……
我当初并没留意过他,因为他和我见过的其他中国人甚至亚裔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一副优秀学生的乖巧样子,看起来古板又无趣。
唯一算得上特立独行的是,他是一个不使用英文名的中国人。
然而今天我的想法发生了改变。
今天我一如既往去图书馆,拿了一本关于日本北九州松永太案的资料书,打算去角落里的老位子阅读。
那个位子在图书馆的最边缘,并且能将整个阅览室的情况一览无余。
不巧的是,那个位子上已经坐了人,正是lam。
他拿的那本书我有印象,某一页上有整页的受害人断肢黑白特写,所以即使隔着很远我也认出来了。
是关于安德烈·齐卡提洛的书,这位杀人烹尸的俄罗斯魔头曾在我的精神世界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他坐在阴影里静静地翻着书页,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冷酷。
我想我找到知音了,呼,感谢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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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
哭得双眼红肿的少女靠在座位上,吃力地向前伸手。
蓝越微不可察地皱下眉头,把桌上的纸巾盒递到她眼前。
“谢谢,”
她接过纸巾盒,迅速扯下三张按在眼角,“我真的不想这么神经质。”
“外显性行为表现总好过难以捉摸的内心活动,如果你不神经质,你的问题会更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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