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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第2页)

回想大学做过的最大的事情,貌似就是带领公会拿下了某版本他们那服务器某个最终BOSS的首杀……

“自成,你去美国,没有找个金发美女当女友么?按理说你这又是高材生,又是当老板,应该很容易有妹纸喜欢嘛!”

常彬又问道。

自成喝了一小口啤酒,推了下眼镜,抿了抿嘴道:“那是,在啊美利坚,兄弟我也是混得相当不错的,什么金发大妞、南美辣妹、黑人娇娃,我都和她们谈笑风生……”

“谁要听你什么谈笑风生,你就说有没有和她们建立深厚友谊!”

向坤笑着打断道。

自成一脸认真地盯着向坤:“我是个爱国青年,我喜欢我们自己国家的妹纸,所以虽然美利坚的妹纸们对我各种糖衣炮弹,但我依然坚持住了自己的原则,没有被她们腐蚀。”

常彬一口酒差点没喷出来,笑着点了点胖子:“你不会到国外了,还不敢单独和妹纸说话吧?”

自成瞪他:“怎么可能!

我公司就有十几个妹纸!

算了,一会吃完饭,咱们去个酒吧,我证明给你看,我现在搭讪能力超强……”

不过吃完饭后,常彬接到未婚妻王涵的电话,好像是有事需要他回去一趟,于是把车钥匙留给了向坤,让他陪自成去玩,自己则打出租车回去。

向坤载着自成去了一家常彬推荐的酒吧,说是环境很不错,相对没那么吵闹,而且经常会有附近高校的妹纸过去。

进入酒吧后,向坤确实觉得这里的环境相比起他印象里的酒吧而言,要安静了不少,虽然人不少,但除了一位驻唱女歌手在唱着齐秦的《往事随风》,旁边并没有什么吆五喝六的吵闹声。

自成要了一杯无酒精的鸡尾酒,而向坤则要了一杯苏打水……

不一会,一位打扮时髦、栗色头发中挑染一丝紫发的漂亮女孩走了过来,问他们要不要请她喝一杯。

向坤本以为自成会果断答应,没想到他却是笑着摇头:“我们老同学很久没见了,想自己聊聊,不好意思。”

女孩笑笑,毫不介意地走开。

向坤奇道:“你不是说要来酒吧证明你在阿美利坚修炼的成果么?怎么这就拒绝了?”

自成挑了下眉:“那是酒托,她是看着钱的面子来和咱们聊天的,这种没有意思,我们要真正思想和思想、灵魂和灵魂的交流。”

向坤笑道:“不错嘛,果然有长进,一眼就能认出酒托?”

他自然知道那女孩是酒托,刚进酒吧就知道了,因为他直接听到了酒保对那女孩的低声吩咐。

自成扶了下眼镜:“这不明摆着么?咱们俩一个四眼肥仔,一个四眼光头,怎么可能会有正常妹纸过来主动搭讪……”

“……”

向坤竟然觉得他说的好有道理。

在驻唱女歌手又唱完一首老歌后,自成用手肘碰了碰向坤,低声说道:“十点钟方向,两个妹纸,8分。”

向坤顺着他说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两个坐在小圆桌边的女孩,看起来都是二十多岁的样子,一个齐耳短发,皮肤肤色略深,看着似乎是经常进行户外运动,另一个戴着眼镜,穿着翠绿色连衣长裙,有一股子书卷气。

从这个角度,向坤只能看到眼镜女孩的长相,以及短发女孩的半个侧颜,确实都挺清秀好看的。

“上吧,上去搭话吧,你好歹也是海龟和当过CEO的人呐?展现一点王霸之气啊!”

向坤笑着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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