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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故事开始(第6页)

搬家已经三四天的时间,期间又有几位邻居送回来一些小零碎的东西,就没再有人上过他们家的门。

家里逐渐冷清下来,杨振兴也逐渐开始适应新的环境和生活。

爷爷杨兴盛这天喊来杨振兴,吩咐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搬回来好些天了,卫生什么的弄的差不多了,剩下不住人的地方再慢慢归置,家具什么的街壁儿也都差不多送回来了。

接下来日子还要继续,所以你的功课今天开始继续做起来,那么大的院子足够你折腾的,晚上我会照旧检查功课。

搬家那天骑的三轮是你张爷爷单位食堂退下来的,当初都没法骑了,我要回来花点钱修了修,现在还能凑合着用。

段上(派出所)那边我提前都打过招呼,以后早上会在胡同里卖菜,卖完菜再出去看看到其他地方用三轮做点别的营生。

原来没办法只能捡一些别人不要的菜回来吃,现在自己家房子都要回来了,肯定不能再像原来那样。

打今儿起咱爷俩也得开始新的生活,得多想办法赚钱吃饭,你落下的营养也得趁着小抓紧补回来,不然落下病根长大后就晚了。

白天你自己就得一人儿在家,清早还会跟原来一样提前给你备下中午的饭,回头到点自己吃。

我出门后你锁好门,有人来不要急着开门,先问清楚是什么人,有事情就冲外面喊,胡同里让你之前叫的那些爷爷奶奶平时都在胡同里歇着,到时候听见了都会来帮忙。”

“我记下了爷爷。”

吩咐杨振兴做的所谓功课不是别的。

在他四岁那年开始,杨兴盛就在教他背书识字。

什么《三字经》啊《千字文》啊,到后来《百家姓》《音律》,都教了一个遍。

当然也只有这些内容。

这些知识全是杨兴盛小时候家里让他学习背诵过的东西,也是到现在还能勉强记住的内容,其他的不是不能教,而是这么多年过去他早就忘干净了。

识字原本是用树枝或者小块的木炭在沙土地上练习。

后来杨兴盛不知道在哪里寻来了一支秃噜毛的毛笔,从那天开始杨振兴每天改在地砖上沾着水写毛笔字。

每次毛笔写的没毛了,杨兴盛也总能再找来新的秃噜毛的毛笔供他继续练字。

毛笔字不求写的多好,只要写出来能认清、看懂写的什么就成。

等清早儿背书练字学习过后,晌午吃饭之前,杨振兴要拉筋压腿,蹲马步抻练。

晌午头吃完饭稍微午睡一会儿,过晌儿起来继续读书练字,然后再抻练。

等晚巴晌的时候,杨兴盛就会教给他一些摔跤的技巧,训练他摔跤,按老话说这叫撂跤。

这么做的原因是杨兴盛认为以后不管干什么,身体是第一位的,只有有一个好身体,才能去做其他事情。

他二五年生人,今年五十五岁,身子骨依然硬朗,比很多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还要强壮。

就是因为从小锻炼身体,喜欢摔跤,那时候打下了基础。

不但身子强壮,而且手上有能耐,出门不会受到别人欺负,可以防身。

就这样,他们爷孙俩,从此开始了新的生活。

注:因为创作需要,本书中涉及大量虚构的房产信息,请书友们不要代入现实中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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