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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俩你一句,我一句的犟嘴,谁也不让谁。
邵铮并没有插话,只是一直跟在身侧。
担心女孩儿掉下来的同时,心里头也忍不住发笑。
聿聿好像与书信联系中的性子有些不一样。
似乎,更...活泼些。
=
骑行二十分钟后。
路上除了林立的葱郁树木外,总算见到了行人。
陈弄墨小幅度的调整了下坐姿,晃动几下有些发麻的腿,视线却一直瞧着前方,好奇1973年9月份的J市。
怎么说呢,与她想象的不大一样。
道路干净宽敞,行人精神面貌很好,也少有穿补丁衣服的。
有一点倒是很符合历史,就是年轻的姑娘几乎全是双麻花辫,但基本只到肩膀下面一些,瞧着干净又利索。
对了,路边还有小摊子,卖什么的都有。
“今天赶集吗?”
再一次路过一个卖钟表的摊位后,陈弄墨没忍住心中的好奇,看向跟在后面的邵铮哥。
“不是,都是合作社摆的摊位,有时候业绩不好,就会出来摆摊。”
陈弄墨恍然:“之前在老家的时候,就是山顺村,供销社每年也会到村里卖东西,我还以为只有我们那边是那样的。”
“哪里都一样,这事是允许的。”
说话间,几人又经过了一个卖冰棍的摊位,邵铮示意两人停下。
陈君不解:“哥,咋啦?”
邵铮指了指不远处的冰棍:“聿聿要喝水吗?或者吃冰棍?”
方才他就发现,小姑娘嘴唇有些干了。
还别说,一路跟四哥斗嘴,陈弄墨真觉得有些渴了。
再加上九月初的J市温度挺高,她不大想喝水,只想吃冰,J市应该能买到奶油冰棍。
思及此,打算请客的陈弄墨便从后座跳了下来。
坐了半个多小时,哪怕已经放轻了动作,落地的瞬间,腿脚还是酸疼的厉害。
看着有些踉跄的小姑娘,邵铮连忙伸出手臂让她扶着,皱眉问:“脚麻了?”
陈弄墨将手搭了上去,缓了一会儿才摇头:“好了,就是坐久了,哥,你是不是喜欢吃奶油味的?”
正想着寻哪个朋友借汽车出行的邵铮下意识回:“你怎么知道。”
闻言,看着穿着自己裁制的蓝色衬衫,衬的皮肤冷白,容貌也越加俊挺的男人,陈弄墨好心情的弯起了眉眼:“因为大哥说你喜欢吃甜食,冰棍里头奶油的最甜。”
见她笑眼弯弯,本来因为大男人喜欢吃甜有些窘迫的男人,忍不住也跟着勾起嘴角,温润的嗓音里带着不自觉的轻哄:“你靠着车休息一会儿好不好?我去买冰棍。”
陈弄墨却指了指男人身后:“不用,买冰棍这种事,四哥跑的比我快,本来我想着请你吃的。”
果然,邵铮回过头时,陈君已经拿着三根冰棍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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