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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青年不再跟她辩理,只是把受伤的母亲扶回家,母亲脚踝肿起来,进门就倒了。
他比母亲小十岁,母亲当时三十四岁,他才二十四岁,没有成家。
他继父是城中心一个小业主,有两间小作坊,做牛骨塑料梳子,解放后公私合营,一丁点的资产合并到南岸一家塑料日用品厂,继父拿的“定息”
,和工人的工资差不了多少,却还算作一个“资本家”
。
他中学一毕业就到工厂“实习”
,地位不清不白,介于资方代理人和小职员之间。
他安排临时工搬运组每天的工作,定时向管临时工的干部汇报。
流汗当然比工人少,工作却勤勤恳恳。
他找来伤湿止痛膏,给母亲贴到脚踝上,帮她料理一下家务和孩子。
母亲脚好后,就到小孙所在的塑料厂做搬运工。
过江抬石棉板,母亲比其他人慢几步,拉下一班轮渡,等船到岸,他就在趸船等着,帮母亲挑。
他说他是家中老大,两岁时丧父,母亲在孙家帮人时,被刚丧妻的孙家看中,续了弦。
于是他改跟继父姓,母亲在孙家又生了五个孩子。
他在那个家等于一个外人。
他没有姐姐,想有个姐姐,他对母亲说,我能不能叫你姐?
母亲说,如果你不嫌弃,你就把我当姐姐好了。
一次母亲来月经,从江边抬水泥上坡,吐出一口血来,当场晕倒,只好躺在家里休息两天。
小孙照顾五个孩子,他节省自己的粮票,给这个家里。
还冒着风险从工厂食堂偷馒头给这个家里的孩子吃。
这群饥饿了两三年的孩子,到这时才缓过一口气,才没饿出留残终生的大病。
他去给食堂采购粮食,偷偷留下十斤大米,为这个家他又干了一桩迫不得已的事。
十斤大米在那时,能使饥饿的一家美得登上了天,孩子们开怀吃了一个星期。
这个认的弟弟,比亲弟弟还亲。
他来家里,挑水劈柴、上屋顶补漏雨的瓦,所有的重活都被他包揽了。
他来了,吹口琴给孩子们听,家里有了笑声。
他喜欢唱川剧,母亲爱听,母亲竟也跟着他哼上几句。
她才三十四岁,还是一个少妇,不敢相信自己喉咙里还能发出悦耳的声音。
那些日子母亲上班不再感到劳累不堪,回到家里也很少对孩子们发脾气。
他看着母亲以前的一张照片说,“你烫了发一定不一样。”
他说他家还留有烫发的药水,密封好的。
烫发对母亲已是久违的事了,那还是她最初做新嫁娘的岁月,母亲一生中不多的快乐时光。
在饥饿冷清毫无盼头的生活里,她已经忘了自己的长相。
而这个弟弟就像魔术师一样,把这一切还给她。
他为她烫了头,生平第一个男人为她整理头发。
他的手那么轻巧,仔细。
天下着毛毛小雨,绵绵不尽,屋子里一盏浅淡的灯,在那时刻温暖如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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