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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第104章 双魂女主之王爷你别跑11(第1页)

当然还是有其他原因的,不可能只看他的眼睛就判定他是无用之人吧?

这一切都是源于他自己,是他自己不想要那个皇位,所以从小就装作一副很傻很天真的样子,才导致先皇不喜欢他。

其实先皇后宫佳丽三千人,却唯独只有这两个儿子,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因为他——不、举!

另外,除了这两个儿子之外,他还有一个女儿,叫吴世白,但是并不是亲生的才,只是领养的,所以并不是跟他一个姓。

因为从小被娇生惯养着,不谙世事,所以有点天真过了头——也就是我们通俗易懂的蠢萌~

其实在原文中她跟核心人物这个称号是擦着边的关系……其实就是女主一直利用她接近云离殇……不,其实也算不上是利用,只是她和云离殇关系比较亲近,所以女主总是和她一起玩,然后借机调戏云离殇……

——

洗漱完之后,叶筱沫很愉快地回到房间收拾东西。

其实也没有什么需要收拾的,随便捡点有用的东西带上就行了。

把包袱打包好之后,叶筱沫和相邻住在一起的侍女说了一声之后,就愉快的走出了云殇王府。

云离殇说,要教训她……那就得等下次见面了,她这次一走可是要走很久呢!

三年……叶筱沫决定了,她要在这三年的时间里好好的熟悉熟悉这里的环境。

好吧说的这么好听,其实就是要把这里玩个遍!

三年后剧情开始了她再去找云离殇!

OK!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至于云离殇有没有可能忘记她?呵呵,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一个人被另一个人,而且是异性,被另一个异性看光了自己的身体,他会这么轻易就忘记这个人吗?更何况这里可是古代,把贞洁看着这么重,更不可能忘了!

而且叶筱沫还是他云离殇的救命恩人……兼仇人?不对,敌人……反正她现在已经被他拉入黑名单了,而在黑名单里的人,往往就是最记得的人。

所以,叶筱沫欢快的背着包袱去找了一家客栈住下来。

住下来之后再去买了几件换洗的衣服。

然后……她就再也没有出过这个客栈了……

咳咳,这绝对是玩笑。

现实其实是……

每天晚上叶筱沫都会去逛夜市,总是会去买一堆的吃的一边吃一边逛。

白天,就到处游山玩水……小日子过得特别有滋有味……

这日子,连沐沐都看不下去了。

他不知道,三年之后,自家宿主还会不会记得自己的任务啊?

事实证明,叶筱沫的记忆力没有问题,她的心也没有迷失,她很清楚的记得自己的任务,从来没有忘记过。

在这三年里,叶筱沫除了吃喝玩乐之外,还帮人看病挣点小钱,不然这三年,照她这样的过法,她就算有的是钱也早晚会花光。

三年后,叶筱沫十六岁了,身体终于长开了。

经过这三年的艰苦锻炼【好吃懒做】,叶筱沫已经从那瘦弱的小孩子模样长成了一个正常十六岁孩子该有的样子。

皮肤白了,身高长了,体重长了,胸前澎湃了,屁股圆滑了……咳咳,就是一个十六岁的妙龄少女了!

这天,叶筱沫偷偷摸摸的躲到南宫府的墙角里,一个翻身约越上了围墙,然后非常迅速的十米十米的闪到了南宫厥的院落的房顶,看着南宫厥身体里的第二个魂魄是怎么出现的。

没错,那十米十米闪过去的就是叶筱沫本人,这不是轻功!

这是技能幻影!

叶筱沫轻手轻脚的扒拉开房顶的瓦片,看着下面还在睡觉的南宫厥。

暗自揣测,时间应该快到了吧?原文中说的就是在南宫厥睡着之后,另一个南宫厥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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