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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杂家杂家:中国战国末至汉初的哲学学派。
以博采各家之说见长。
以“兼儒墨,合名法”
为特点,“于百家之道无不贯通”
。
《汉书·艺文志》将其列为“九流”
之一。
杂家的出现是统一的封建国家建立过程中思想文化融合的结果。
杂家著作以战国《尸子》、秦代《吕氏春秋》、西汉《淮南子》为代表,分别为战国时期商鞅门客尸佼秦相吕不韦和汉淮南王刘安招集门客所集,对诸子百家兼收并蓄,但略嫌庞杂。
又因杂家著作含有道家思想,故有人认为杂家实为新道家学派。
“杂家”
并不是一门有意识、有传承的学派,所以他也并不自命为“杂家”
的流派。
自从《汉书·艺文志》第一次把《吕氏春秋》归入“杂家”
之后,这个学派才正式被定名。
提出了“法天地”
“传言必察”
等思想,和适情节欲、运动达郁的健身之道,有着唯物主义因素。
提出了“道”
“气”
等的学说和观点,同时还包含和保留了许多自然科学史的材料。
主张统治者对百姓不要过多地干涉,要使百姓能够休养生息,安居乐业。
这样才可以减少人们对统治者的反抗,才能巩固西汉王朝的统治。
陆贾的这些主张,得到了刘邦的称许,全部记载在他写的十二篇《新语》里。
黄老学派认为,君主应“无为而治”
,“省苛事,薄赋敛,毋夺民时”
,“公正无私”
,“恭俭朴素”
,“贵柔守雌”
,通过“无为”
而达到“有为”
。
这种理论见解体现在中国历朝统治者建国初期实行“与民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