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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院里一片浓重的暮色,有人正在柏树下面的暮色中挥剑起舞。
随着呼呼的舞剑声,就见长剑在空中划出着一道道逼人的寒光。
看到精彩处,我用力地拍起手来。
这时,勿则才发现我就站在他的侧面在看着他舞剑。
经过几天的相识与相处,我已同这位名叫勿则的云台护卫成为了知音挚友。
有时我一人来此,有时与依兰结伴而来,向他请教剑术。
因为在这个有些封建与原始的农耕社会中,剑术是男人立命之本,除过防身健体,还有显示英武与舞姿、以及求偶与晋升之用,用途可谓是不可估量。
正如天国民谣所言,“男不可不会剑术,女不可不晓歌舞。”
当然,我并非要以此择偶求名,但不会剑术就太不像是个男人。
勿则见我,以为我要练剑,就把剑递过来,要我把上次学过的动作做给他看。
可是我今天没有兴致,就说,“我今日心情不好,咱们还是说说话吧。”
于是,勿则将我带进屋里,点着油灯,与我上床盘腿相对而坐。
望着眼前那盏在黑寂中闪着亮光的油灯,我把自己跟依兰堵气不和的事坦诚地向勿则叙述了一遍。
他听后,就责怪着我说,“你既然饮用了苦叶茶水,就不得反悔。”
我解释着说,“我并未向她以言示诺,何悔之有?”
他说,“苦叶茶水乃苦叶煎制,温性避孕,宜可壮阳,为男女房事之必饮。
女人敬之此茶便为有意向男人示爱,男人饮用此茶便是以示允诺。
若是饮得此茶而有违者则为自身戏弄,亦有辱他人。”
我这才明白,难怪依兰会对我如此恼怒怨恨。
但我却说,“依兰为守寡之女,我与她非夫非妻,同室而居,岂非要坏了她的声名?”
勿则却说,“龙华有所不知,天国有‘男不织布,女不耕田’之民俗。
若男人丧妻,可邀一女子守家织布;若女人守寡,亦可请一男子下地代耕。
主家既可付之于钱银,亦可付之于身心,此乃天国之法。
依兰之夫君命有不测,早离人世,现依兰弱女一人,孤身独居,且无力耕种,你理应当任不辞。
然人之在世,一为耕织,二为情爱,情法两合,自然天成,何害之有?”
此话让我大出所料,心语皆惊,甚至有些疑惑不安,不想民风纯朴之天国竟有此等民俗国法,真是不敢设想。
但细致一想,却也觉得得情入理。
回家的路上,我心里甚是惶惑不安,觉得既然入籍天国,就得入乡随俗。
但却又觉得自己自小接受的是大汉教育,而大汉教育则视非婚同居为非法,但更主要的是我可能很难克服心理方面的障碍。
经过反复思忖,我觉得还是应该向女人做以说明和道歉,如果女人还是不肯原谅我,那么我就主动地与她亲近示爱,好让她能高兴起来。
这样想着,我就下定决心,并做好了思想准备,不管怎样,不能再让她把悲伤带过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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