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1章(第1页)

随着这怪物的指挥控制,云雾慢慢移动到了尸山的一侧,慢慢凝聚,慢慢合拢,逐渐出现了一个固体的样子。

&ldo;似乎是生命本源水晶?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rdo;幸诺斯身上,一个声音说道。

幸诺斯点点头,那的确就是生命本源水晶。

云雾不断压缩,固体也越来越清晰,逐渐逐渐,一块小号版的红色水晶,就出现在了幸诺斯的眼前。

&ldo;这些东西居然能够不依赖于任何机器,就可以自我生长出生命本源水晶,这可真是让我惊奇了&rdo;辛诺斯心中万分惊讶,那叫做生命本源水晶的东西,可以说是所有寄生体的源头,在未来,似乎只有一块巨大的生命本源水晶存在。

辛诺斯的手环忽然亮了起来,一道讯息闪现,在提醒他有一个猎杀目标在接近他。

&ldo;怎么是他?&rdo;辛诺斯转过身体,看到在不远的街道上,有两个人正晃荡地往这方向走来,再过一个转角,他们就要迎头碰上在举行仪式的寄生体们了。

来人自然是李天浩和胡山了。

他们清早醒来吃了早饭,就决定在附近闲晃一下,看看是不是还有什么东西值得自己带走。

谁想他们好死不死地正往寄生体举行仪式的地方走去。

辛诺斯心里想着:&ldo;是要让他们互相厮杀,然后自己去坐收渔利呢,还是先出手干掉李天浩再来解决寄生体呢?&rdo;

李天浩走在道路上忽然觉得什么东西在召唤着自己,那种感觉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是和胡山打了个招呼就直接跑向屋子的墙角,转了过去。

辛诺斯心中一动,并没有直接出去,而是坐观其变。

胡山见李天浩窜了过去,也一并跟着跑上前去,可是待转过了墙角,便看到无数的,黑压压一片的变异怪物齐聚在广场之上,正诧异地一起抬头看着这两个&ldo;冒失&rdo;的人类。

李天浩嘴角抽着,懊恼地说道:&ldo;果然是好奇心害得死猫,我们捅了大娄子了。

&rdo;

即便胡山这样的大老粗,在大片的寄生体注视下,也被吓得脚底发软。

那群怪物为首的一个,身材高大,体表呈现异样的绿色,双眼铜铃一样瞪视着,从外表上,很难看得出,他心中正翻起的大风大浪。

那两个人类中,竟然有一个&ldo;旧相识&rdo;!

他两眼透射出奇怪的神情,既有深刻的仇恨,也有着一点点的怀念。

让人看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

他开口说话,声音富有穿透力,震得李天浩心里一跳:&ldo;想不在这个时代,能够看到老故人,真是让我万分惊讶,人类,可还记得我?&rdo;

李天浩和胡山面面相觑,不知道他说的是谁。

胡山当先一步站出,大声喝道&ldo;谁和你这怪物是老故人,别弄什么玄虚了。

要是想上来杀我们,就来吧,不过事先申明了。

热门小说推荐
罗布泊的呼唤:梦回楼兰

罗布泊的呼唤:梦回楼兰

前世,面对突如其来的真相阴谋和杀戮,她肝肠寸断,绝望之余毅然选择被黄沙淹埋。直至千年后,双鱼合壁,前生记忆被唤醒。曾经,他面对心上人软玉投怀黯然伤神,眼睁睁看着其长眠于黄沙之下,饱尝相思之苦郁郁而终。如今,他轮回千年唯一的渴望,就是能够搂着对方身体力行诉说爱的誓言。当一对恋人出现在罗布泊古老的太阳墓中,真相到底是什么?他们能揭开千年前古楼兰国一夜消逝的谜团吗?楼兰尘封的命运是否真的能改变故事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已有两本完本小说,坑品好!欢迎入坑!...

唐朝最佳闲王

唐朝最佳闲王

睁开双眼已是武德九年,成了最牛逼的二代,却只有一个小小的愿望,活着!钱财那么多,我必须要败家,谁知败着败着就成了大唐首富。国家那么强,我必须要纨绔,谁知纨着纨着就成了盛世之巅。哎!心好累...

冰菓与文豪

冰菓与文豪

重生到日本的折木原本以为自己这辈子能安安静静地做个美文豪,但是当遇到好奇宝宝的那一刻,折木就知道自己遇到克星了,自己的[节能生活]就这样渐渐离自己而去了总有一天,我要让[冰菓]这个名字响彻天堂。总有一天,我要站在时代的顶点,告诉全世界就算是女人也可以成为不灭的传奇。总有一天,我会告诉所有人,即使没有家里的帮助,我也不会辜负[琴吹]这个姓。总有一天,我会找到我的价值的ps1本书单女主,想开后宫的朋友绕路哦!2本文会有大量的推理元素,命案虽然不多但也不会少的。3前期主线会按照原著写,后期会尽量保持原创。最后,新人新书求支持。...

失忆王爷狠腹黑

失忆王爷狠腹黑

第一次见面她是逃犯,他是失忆落魄的书生。第二次见面,她是替身秀女,他却是身份显赫的他国皇子。她身上背负着血海深仇和噬骨之毒,却在乱世中遇见那个对她许下一世相守笑看天下的他。她的身世却没有她想象着这么简单。而他也没有她想象中君子。午夜之时秦策化身血眼修罗,把萧青翎禁锢在自己的怀里,微笑道还敢不敢离开我身边!萧青翎为何那个温润如玉谦谦君子会变成这样!双重人格什么的实在是太可怕了!风过不折,雨过不浊,千击万磨仍坚韧。这一世萧青翎是否能在乱世中找到自己归宿与幸福。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都市虫皇

都市虫皇

莫名奇妙,李锋拥有了收集血精能力。饲养蚂蚁,蚂蚁成为了蚁王,而且还有拥有号召千蚁的统率值?饲养蚊子,蚊子成为了血蚊王,蚊王汲取别人的血液,还能给他带来血精?饲养螳螂,五次饲养之后,居然晋升为了使魔,并且还能共享虫群特长?蚂蚁之力,蟑螂之体,螳螂的战斗本能,我擦,某人的苦逼人生逆转了。收集血精,饲养,共享特长,改造,合成从此,苦逼吊丝玩转都市。...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