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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
范晋川咳了声,正了颜色:“小七,我跟你说了多少次,脱鞋更衣这种事我自己会做。
你是我的书童,侍候笔墨就好,不需做这些贴身之事,以免惹人误会。”
“误会?误会什么?”
小七一头雾水。
“你不觉得方贤弟跟他那两个书童太过亲密?”
小七也是个机灵的,当即明白过来意思,眼神顿时变了,也变得结结巴巴:“公子,您是觉得那个秋儿和春儿是娈童?”
好男风自古以来有之,达官贵人包个戏子,在家里养两个书童,以掩饰自己不可示人的癖好,也不是什么稀罕事,甚至有不少文人墨客,觉得狎童乃是风雅之事。
当初小七没被范晋川买来之前,就是给个富户人家当小厮,因为老爷有狎童的癖好,才会拼死跑出来,为范晋川所救。
这也是他提起陈四之事,为何会那么感叹。
“你不觉得那两个小厮长相阴柔,行为女气?”
范晋川回忆起刚才方贤弟拉着秋儿的样子,还有那日三人同塌而眠,皱着眉,说得有点犹豫。
“公子你不说小的还没发现,那两个小厮确实有点女气,还有那方公子,脸那么白,像个小白脸似的,男人就该像公子这样,昂扬七尺,阳刚正气。”
“不准妄议方贤弟!
背后说人是非,乃是长舌妇之举。
我歇了,你也快歇着吧。”
说着,范晋川就躺下了,但他并没有睡,嘴里似乎默念着什么。
小七已经习惯了这个主人的癖好,一旦做了什么有违君子之道,不够光明正大的事,就会念道德经用来自省,反正他也听不懂,就当和尚念经了。
*
扬州城大街,来往行人如织。
千里送行,终须一别。
一辆马车前,方凤笙和范晋川面对面站着。
“此去一别,还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愚兄与贤弟相处甚洽,视为知己,思及不能再见,心中万分难受,还望贤弟日后多多保重,”
“定然,范兄也是。”
范晋川点点头,转过身。
不远处,小七赶着一辆骡车等着他。
他向前行了两步,突然站定,又大步转回来:“贤弟,愚兄还有件事,不知当说不当说?”
“请讲。”
他先看了凤笙一眼,不知为何又移开目光,面现些许尴尬之色。
“我见贤弟才华横溢,为人处世有章有法,料想以后前途定不可限量。
但需知,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还望贤弟日后多多注意,不可舍本逐末。”
“还不知范兄指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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